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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消息(體育周報)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嚴打『出口轉內銷』成為轉會政策的一個焦點。
所謂『出口轉內銷』,是2009賽季的一個新名詞,在周海濱率先以自由轉會形式離開山東後。遼寧隊的戴琳用同樣的方式離開遼足,加盟一家不知名的歐洲俱樂部,不過在短暫的幾個月後,卻以自由人身份加盟上海申花。這個事件也成為2009賽季,中國足球非常熱的話題,盡管足協方面與中超各俱樂部達成了相關的君子協定,但轉會新政勢必將對『出口轉內銷』進行明確的政策限制。
根據了解的情況,新的轉會政策對戴琳這種情況有著明確的限制條款。如果國內球員轉會至國際足聯其他會員協會後,在一年內申請轉回國內原俱樂部以外的任何一家新俱樂部,一旦出現該球員未代表國際足聯其他會員協會的俱樂部參加官方比賽(以實際出場為准)且該球員與國際足聯其他會員協會的俱樂部簽訂的工作合同期限少於9個月的,國內新俱樂部應當按照本規則實施前中國足協有關國內球員轉會規定執行,當時規定需要支付轉會費的,新俱樂部仍應當向國內原俱樂部支付轉會費。
只有符合這樣的條款,那麼這名球員在國內聯賽轉會大門開啟後,可以重新申請在國內聯賽注冊,否則,將不會獲得注冊權。這樣的條款是否能夠從根本上遏制『戴琳事件』呢?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漏洞似乎依然存在,假設一名轉會海外俱樂部的球員在垃圾比賽時間出場,然後很快與所在俱樂部解除合同,那麼他是否有資格回到國內聯賽呢?顯然,這個漏洞依然存在,足協嚴打『出口轉內銷』任重道遠。馬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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