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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名將馬琳與張一的離婚案,上周在北京市大興法院進入審理階段。庭上,關於馬琳和張一夫妻雙方究竟有多少共有資產成為焦點。張一的代理人對馬琳在訴訟中提出的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僅一套房產提出了質疑,並提請法院審查馬琳的資產。
馬琳:夫妻共有財產只有1套房當天,張一在兩位代理人的陪同下准時出庭,而馬琳則一切委托代理人。經過第一次庭前談話,目前雙方的分歧點集中在財產分割。馬琳在離婚起訴書上表示,將對雙方在北京亦莊的一棟洋房(估價上百萬元)進行分割。但張一對此不能接受。
張一一方表示,馬琳已經拿走了一部分財產,包括價值30多萬元的電腦、音箱及兩條皮帶,並提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還有寶馬、邁騰汽車兩輛。今年馬琳又未經張一同意,將另一套房屋賣給他人,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張一代理人認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還包括馬琳的代言、廣告收入及在各種大賽上所拿的獎金,還有廣東方面曾贈送給馬琳的兩套房子。張一代理人表示,馬琳在2004年和2008年兩次獲得奧運冠軍後,其廣告代言就有上千萬元收入。
馬琳一方並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其代理人表示馬琳的廣告是與其隊友一同參與的,所有收入屬於國家隊,與馬琳個人沒有關系;而現在夫妻的共同財產,只有北京大興區亦莊的格林小鎮一套洋房,是兩人結婚時買的,價值在100萬元左右。
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張一代理人詢問馬琳是否還有其他財產,馬琳代理人則表示需要再與馬琳本人核實。張一一方提出要求核實馬琳的財產,代理人則要求法院予以查實,並請求在分配共同財產時,按照照顧女方及無過錯方的原則,多分配財產給女方張一。最後,雙方共同約定本案證據的舉證期限為11月底。
媒體:婚後5年馬琳約有5處房產3輛車近2000萬元收入馬琳提出雙方共同財產僅一套洋房的說法當即引起外界嘩然。那麼,馬琳究竟有多少資產呢?
據悉,2004年到2006年,馬琳每年在乒超俱樂部的工資至少有100萬元收入。2007年至今,這一數字超過200萬元。在《2005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中,馬琳早在2004年年收入就達到了290萬元。2008年馬琳在奪得了北京奧運會男單冠軍之後,在《2009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達到了850萬元。由此算來,馬琳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男雙奪金之後到與張一結婚的5年時間中,應該有近2000萬元左右的收入。
房產方面,據之前媒體的報道,馬琳至少有五處,其中北京三處,廣東兩處。兩人結婚時在北京亦莊格林小鎮買了一套建築面積160平方米的三居室,現價在7000多元/平方米左右。另一處是張一所說的馬琳在提出離婚前剛剛賣掉的,離亦莊不遠。第三套房則位於八達嶺。馬琳在廣州南航碧花園D區的奧運冠軍樓的609B棟,建築面積208平方米,目前市值在210萬元以上。廣州還有一處房子,同樣價值不菲。車子方面,北京奧運會之後,馬琳獲贈一輛寶馬。2007年『好運北京』國際乒聯職業巡回賽總決賽奪冠時獲得一輛大眾邁騰。此外,馬琳自己買的一輛保時捷,之前他一直給張一開。有人估計,這些資產加起來應有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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