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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消息,中國足協正式公布了對上海申花和長春亞泰賽後衝突的處罰,對亞泰隊員劉成處以停賽3場的處罰,並罰款2萬元。
2009年9月5日是國際足聯公平競賽日,按照國際足聯的要求,中國足協在中超、中甲賽場分別舉行了公平競賽的宣傳活動。然而在這一天的中超聯賽中卻出現了有悖公平競賽的違規違紀行為。
在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與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進行到第28分鍾時,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13號運動員劉成對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30號運動員陶金惡意犯規,引起場內混亂,造成不良影響。
當時,陶金帶球中被閆峰放倒,正好劉成也對著陶金飛鏟而來,他的雙腿踹在剛剛倒地的陶金身上,就在一旁的郜林勃然大怒,立刻和對方發生口角衝突,惹得長春替補席上有不服者出來和郜林說理,場面一時頗為混亂,何志彪對郜林和劉成各掏一張黃牌。
9月9日下午,中國足協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六條、五十二條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長春亞泰足球俱樂部隊13號運動員劉成2009年中超聯賽3場;
二、對劉成罰款人民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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