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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9月9日下午,中國足協正式公布了對杭州綠城隊員王宏有的違紀處罰,對其處以禁賽4場罰款2萬元的處罰。
9月5日是國際足聯公平競賽日,按照國際足聯的要求,中國足協在中超、中甲賽場分別舉行了公平競賽的宣傳活動。然而在這一天的中超聯賽中卻出現了有悖公平競賽的違規違紀行為。在杭州綠城與深圳隊的比賽進行到第七十九分鍾時,杭州綠城足球俱樂部隊替補席上的27號運動員王宏有大聲指責並辱罵裁判員,被裁判員紅牌罰令出場,在場內造成不良影響。
當時,綠城隊員對場上的形勢非常不滿。已被替換下場的王宏有被憤怒衝昏頭腦,在場邊怒罵主裁判,結果被主裁判譚海出示了一張黃牌。王宏有直接把自己的鞋子扔向裁判員,譚海立即又掏出了紅牌。王宏有一怒之下想跟譚海乾架,被常琳攔住,並用力遮住王宏有的嘴,隨後綠城隊員和教練又將他拉進更衣室。
9月9日下午,中國足協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准則及處罰辦法(試行)》第四十四條、四十六條、五十二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停止杭州綠城足球俱樂部隊27號運動員王宏有2009中超賽4場;
二、對王宏有罰款人民幣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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