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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賽季初,原山東魯能球員周海濱『出逃』,隨後中國球員利用中國足球轉會漏洞,成功變換身份的事件一樁接著一樁發生,已形成趨勢蔓延開來。目前中超正值二次轉會期,原遼足球員戴琳通過『出口轉內銷』的形式轉會上海申花,而成都建工地產也曾通過同樣的方式得到馬明宇足球學校的優秀球員吳波……雖然一些俱樂部仍從維護潛規則、最大限度保護俱樂部利益的角度出發,猛烈炮轟一些嘗試球員自由轉會的先行者,但利用規則漏洞的俱樂部卻表示,之所以通過類似途徑也是被逼無奈,『但我們並未違反規定,只是合理利用規則而已。』
自由轉會被指鑽了空子
今年年初,遼足將戴琳掛牌,並向申花要價400萬元人民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沒有合同在身的戴琳在5月7日自由轉會至波黑的薩拉熱窩斯拉維亞隊,兩個月後又永久轉會上海申花,而申花所需支付的費用僅50萬元。遼足副總隋岩認為,戴琳和申花是在鑽國內轉會規則的空子,『戴琳當初以自由身轉會歐洲,我們也沒有什麼話說。為什麼只去了幾個月就回來了?這裡面肯定有貓膩。如果將來我們國內的球員都走這一路線,那國內的轉會制度不成一紙空文了嗎?』戴琳轉會『出口轉內銷』事件發生後,一些俱樂部老總也紛紛質疑,『應該譴責一下破壞規矩的申花俱樂部,還有就是成都謝菲聯,他們的老總許宏濤以前就是經紀人,都是聰明人啊,但他們現在已經破壞了一些約定俗成的潛規則。』
不挖牆腳早已成潛規則
越來越多的球員轉會糾紛,說到底還是在於國內轉會制度未同國際足聯通行轉會制度接軌。FIFA的轉會條例規定,在球員與俱樂部合同到期前的6個月,球員可以與其他俱樂部商談轉會事宜,如果達成協議,新俱樂部不用向原俱樂部支付轉會費就可以得到該球員。但中國現行的轉會制度是合同到期之後,原俱樂部對球員還有30個月的歸屬期。只有在30個月之後,中國球員纔能在國內聯賽中自由轉會。為了規避國內轉會政策的限制,很多俱樂部被迫采取『出口轉內銷』的辦法,通過國外俱樂部這個跳板,從國內其他俱樂部挖來已是自由身的球員。但在一些俱樂部看來,這挑戰了轉會市場的潛規則,『國內轉會規則是有漏洞,但不相互挖牆腳應該是個約定俗成的規則,不應該被破壞。』
吳波轉會合法合情合理
在外界看來,前四川隊中場吳波通過『出口轉內銷』的方式加盟成都建工地產,是中國足壇『出口轉內銷』的第一例。去年曾入選國青隊的吳波,今年年初離開川足並隨成足集訓,由此雙方針對吳波的歸屬問題展開了長期的拉鋸戰。無奈之下,吳波只能先加盟匈牙利費倫茨瓦羅什俱樂部,然後成都謝菲聯再從該俱樂部引進他。不過,成足董事長許宏濤卻認為,『吳波例案』與『戴琳事件』存在本質區別:『首先,吳波的所有權是在明宇足球學校而不是在川足,當初川足不將他掛牌,我們也沒辦法;其次,我們兩家俱樂部關系不錯,目前已就此事達成共識。二次轉會期間,我們還支援了川足幾名球員。吳波最終能加盟球隊,並未違反任何規定,完全合乎情理,結果也是皆大歡喜。』
在昨天國內某門戶網站關於『你如何看待「海外洗底」』的民意調查中,認為『符合轉會規則,無可非議』的球迷高達58%,認為『擾亂國內轉會秩序,必須制止』的球迷比例僅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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