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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繼海現在正在通過學習,准備獲取英國的教練證書。他曾經考察過英國的足球,對於球員和俱樂部的關系,也做了調查。
『英國球員在16歲以下時,一般和俱樂部都是簽的業餘合同,在俱樂部梯隊可以免費學習足球技能,但也不能隨便到別的球隊去,這不允許。16歲以上可以和球隊簽合同,一般都是簽兩年,因為16歲到18歲,很難看出未來的發展到底會怎樣,俱樂部不會和球員多簽,球員也不會和俱樂部多簽,雙方都會考慮未來的狀況,規避風險。但18歲以後就不好說了,球員要是覺得待遇不好,合同一滿,就可以馬上走人。我們隊現在打右邊後衛的那個黑人,18歲,他的周薪據說纔400鎊,這都趕不上一個普通上班族的工資。但他一旦現在的這個合同結束,馬上就可以提出高工資要求,球隊要是不給,拍屁股就能走人了。』
盡管對中國現行轉會制度有些看法,但孫繼海認為,一下子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也不現實。『這些都是歷史遺留問題,以前沒人弄過,解決需要過程,不能一蹴而就。歐洲的轉會制度,也就是在博斯曼之後,纔發生了巨大變化。中國足球有自己的特殊之處,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律進行。』
孫繼海說,他有一個提議,想提出來給關心中國足球的人們參考。『我建議,中國足球轉會市場應該逐步走向自由轉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23歲以下的球員,原則上俱樂部不能和人家簽超過5年的合同;23歲以上的,原則上不能和他簽超過3年的合同。在這個合同期內,如果勞資雙方有矛盾,由中國足協成立一個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還談不攏,足協應該硬性規定給這個球員工資,要求俱樂部付出。這樣一刀切的做法,可以保護到俱樂部和球員兩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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