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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前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的廣東鳳鋁俱樂部,終於等來了法院的回復,不過令他們失望的是,法院的回復卻是不予受理。
廣東鳳鋁的代理律師陳曉朝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是在10月28日下午拿到的法院行政裁定書,上面寫著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1條的規定,該案不符合起訴條件,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第41條規定中包含了起訴所必需的四個方面的因素,但法院並沒有明確地給出我們到底是哪一個因素不符合。只是說我們不符合規定,所以不予受理。』
忙碌了一個多月,最終只收獲一個『不予受理』,第一時間得知消息的鳳鋁俱樂部常務副總經理肖青龍雖然顯得很失望,但也只能無奈地表示尊重法院的決定。『失望是肯定的,但畢竟是法院的裁定,我們尊重這個結果。至於俱樂部下一步的打算,我們也要等和律師商量看要不要上訴至高院之後,再做打算。』此前廣州市體育局局長劉江南曾表示想在鳳鋁與籃協的官司結束後,廣州方面把鳳鋁買殼過來衝擊明年的CBA聯賽,對於這樣的說法肖青龍未置可否,『一切都要等律師那邊的最終結果出來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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