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間,阿德巴約又說想去巴塞。一會兒意大利一會兒西班牙,即便溫格嘴上強咬住這個多哥前鋒不會離開“兵工廠”,但教授心裏明白的很,這年頭,轉會市場的主動權已經由球員們掌控。當溫格30年前在家鄉斯特拉斯堡踢球的時候,俱樂部的威嚴不可挑戰。只要老闆不同意,沒一個隊員膽敢走人。如果談不攏新合同也達不成轉會協議,俱樂部也照樣能夠不讓球員爲其它球隊效力,甚至不付一分工資。
30年後的今天,溫格看到的卻是迥然不同的景象:弗拉米尼腰包鼓鼓得以自由身轉會AC米蘭;赫萊布無需正當理由就可提出轉會;阿德巴約現在看着米蘭翻上好幾倍的工資也威脅教授作出迴應。
皇馬誘惑C羅1,570萬英鎊的年薪在溫格做球員的年代都足以支付整個聯賽球員一個賽季的工資。
教授不得不面對如此水漲船高的局面。足球王國的強弱順序已經逐漸演變成了球員、經紀人、俱樂部主席、主教練。
雖然轉會市場還沒有發展到C羅可以無所顧忌說走就走,不給曼聯一分賠償金,但是,外界的誘惑加上自身野心膨脹就好比當年教授放走阿內爾卡那一幕。
1995年的博斯曼法案已經衆所周知:球員在合同期滿後可以自由選擇球隊。此後,國際足聯限制了五年作爲合同最長期限。這在過去的十幾年直接影響了球員的大量流動。
對於俱樂部來說,到目前爲止,國際足聯制定的最致命的一條就是28歲以下球員在效力三年後,即使“沒有正當理由”也可以終止合同,只要告訴俱樂部自己準備走人的意圖,並且付上點賠償金。
這也就意味着簽了三年合同的球員,第二年一結束,俱樂部就開始有些提心吊膽,着手準備和球員們談續簽合同。不然三年一到,球員想走就走,俱樂部一分錢都拿不到。
合同籤長一點的、表現更出色的,俱樂部也不放心,三年一到,只要貼上點補償費,照樣能往高處走。
28歲以上的資深球員更有談判籌碼,因爲他們在履行合同兩年之後,便可另謀高就。
如此一來,如果不是有感情維繫的話,俱樂部只有通過加工資來留住主力球員。
即使阿德巴約嘴上說得好聽,溫格親如慈父,但是他也免不了補上一句,很多俱樂部對他感興趣,如果教授把他買個好價錢,那麼這樁買賣裏的每個人能得益。
即使英超如今是商業化運作最成功的聯賽,但是到目前爲止還沒有涌現出一位世界足球先生,後者說還沒有“魅力”吸引來世界足球先生。或許,他信的泰銖能在這個夏天買來一個過期的足球先生小羅納爾多。
但是,意大利、西班牙的豪門們早已看到,經濟強勢和足球霸權緊密相連。無論曼聯多麼希望留住C羅,在這個動輒億萬英鎊球員的年代,只要人家兩廂情願,事事就根本不是俱樂部說了算的了。
即使有不少英格蘭本土人看不慣阿布的盧布切爾西,但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有阿布,也許就看不到巴拉克、埃辛。
現代足球就是如此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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