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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足球雖然屢戰屢敗,已經跌到二十多年來之谷底,但關於足球的『故事』很多,新聞頻頻。日前,長春亞泰俱樂部輸球之後,教練和球員各有說法,言辭激烈,話裡有話,耐人尋味。
事情是這樣的:8月18日的中超聯賽中,長春亞泰在領先大連實德一球的大好形勢下,球員莫名其妙地連續丟球,被大連實德逆轉,亞泰輸掉了這場事關奪冠的關鍵比賽。輸球之後,在19日的隊會上,俱樂部宣布左路大將杜震宇被罰款2000元,理由是赤膊離場,直接導致丟球的主力後衛張寶峰被下放到預備隊。
對於在那場比賽中是否有『貓膩』,特別是否有打假球的問題,教練和球員都有說法。教練高洪波說,對輸球,教練當然要負責任,但有的球員十次觸球,九腳失誤,『有些球員的表現看不明白』。聽話聽音,高洪波顯然話中有話。而球員杜震宇說,『十次觸球,九腳失誤』說的是我。比賽當晚我和高指導溝通承認表現不佳,對方對我逼搶很緊,我失誤也是正常的。輸掉這場比賽我很痛心,所以當教練決定換我的時候,我不太理解,我為赤膊離場的行為道歉。而對打假球的置疑,他堅決表示:『我從來不打假球,當年在甲B的時候就有人給我打電話,但被我拒絕。要是打假球的話,我銀行存折早就有500萬了。如果大家不相信可以讓公安局來查。』
在那場比賽中,到底有沒有『貓膩』?『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有理,局外人真不知該相信誰了。在筆者看來,對於那場球賽中的問題,可以姑且勿論,但在其他足球比賽中,很難說球員都沒有打過假球,裁判都沒有吹過『黑哨』,足球俱樂部沒做過『黑箱』交易。否則,足球界的『故事』為什麼那麼多?球迷的批評為什麼那麼尖銳?有些『玩』足球的為什麼那麼富?足球的水平為什麼又一年不如一年?倘若認真追究責任、分析原因,足球的滑坡和弊病當然不能全部歸咎於打假球,足球場上的『水』很深,也很『渾』,有關傳聞甚多,但真憑實據極少。這種見不得人的事往往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誰也不願說出去。當然,更不是筆者一篇短文說得清楚的。
感謝球員杜震宇。他在為了表明自己沒打假球時說了這番話:『當年在甲B的時候就有人給我打電話,但被我拒絕。要是打假球的話,我銀行存折早就有500萬了。』他的話耐人尋味,更引人深思。人們會聯想:他在甲B時就有人打電話,晉昇到甲A時還有沒有人打電話?其他球員接過類似的電話嗎?是誰打電話?打電話的落什麼好處?接電話的得什麼便宜?打這樣的電話是違紀,還是違法?還有,杜震宇說他要是打假球的話,銀行存折早就有500萬了。那麼,有沒有球員、教練、裁判以及足協官員得到過500萬、1000萬,甚至更多?對『玩』足球的當然不能像對領導乾部一樣,叫他們一筆一筆說明財產來源,但他們應該自尊、自愛、自律,不拿不該拿的錢,還必須明確的是,在法律面並沒有例外,球員、教練、裁判也一樣。
很多人為今日我國足球沒落而抱怨,為明日我國足球振興而祝福,恨鐵不成鋼地積極獻計獻策。有的說要改革體制、機制,有的說要請洋教練、土教練,有的說要打歐式足球、南美足球,如此等等,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筆者不懂得這些很深奧、很專業的理論,但筆者懂得一條常識,就是球員不踢假球、教練不拿『黑錢』、裁判不吹『黑哨』,一切按體育道德、體育規矩辦。做到這些是起碼的要求,也不困難。如果連這些都做不到,我國足球將難有翻身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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