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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早年曾離過婚,但李連傑在業界卻依然享受著『模范丈夫』的稱號,這都源於他對第二任妻子利智的情比金堅,兩人感情的『十年之約』更是成了圈內的一段佳話。
1989年,李連傑在美國拍攝《龍在天涯》時認識了利智,3年後兩人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友人陳嵐曾提醒利智:『我看出來了,李連傑是個好男人,這樣的男人不多了,不知道哪個女孩有這樣的福氣。』這句話對利智產生了很大影響,利智隨後決定為李連傑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退出影視圈這塊是非之地。
在得知此消息後,李連傑鄭重地向利智許下了一個『十年之約』——從兩人1989年相識算起,如果雙方對彼此的感覺十年後都不變,那便馬上結婚。息影後的利智在同一年拿出全部積蓄在內地開始經商,做起了房地產。當時李連傑將大量積蓄留給了前妻,因此手上沒什麼錢。誰知利智後來從商海大敗而歸,血本無歸不說還欠了一屁股的債。為還清利智所欠債務,李連傑四處借錢,並找到香港永盛娛樂電影公司老板,簽訂兩年拍六部電影的合約,並將永盛先付的3600萬元定金交給利智應付困難。此後李連傑在影壇打拼得愈加賣力,事業也蒸蒸日上,終於成為享譽世界的功夫影帝。
1999年9月19日,李連傑兌現『十年之約』,在洛杉磯迎娶利智。婚後不久,大導演李安前來邀請李連傑出山主演新片。此時利智已有了3個月的身孕,李連傑為了照顧妻子,婉拒了後來成為經典的影片《臥虎藏龍》,並在此期間推掉了好萊塢的五部影片,陪著妻子。面對丈夫李連傑如此的關愛,利智後來只用了四個字來表達自己的心情:『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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