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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媒體上看到,一名叫林丹的中國球員,與一名叫李炫一的韓國球員,在一場羽毛球比賽中,林丹輸給了李炫一。於是,這個林丹就舉著球拍,衝向了那個李炫一的師傅,韓國的羽毛球教練李矛。他舉著球拍當然不是要和李矛打球,因為他連人家的徒弟都打不過,他要去打李矛這個人,因為他明顯比李矛年輕力壯,打人的話,他是有把握佔光的。
打球輸給了人家的徒弟,就去打人家的師傅?難道這樣就能挽回面子?或者就能為國爭光?當然這不是主要的,我看到了一名法國攝影記者拍攝的照片,上面那個林丹扭曲著臉,目露凶光,一看就像一個輸光家產、窮途末路的賭徒。
所以我從來不承認某個運動員出去比賽就代表全國人民這種P話。我就是全國人民中的一員。他這種樣子,能代表我?就算他比賽贏了,也跟我連一根汗毛的關系也沒有。
最可笑的是,事後他為自己的行凶提供了理由。是的,他這就是行凶。其目的就是為了泄憤。但他卻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說是李矛用語言攻擊了他。這就應證了一句話:一個壞人乾了一件壞事,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是乾壞事的,而是給自己乾的壞事,找一個正大光明的理由。
林丹的這個理由,說小了,他是出於自衛。因為是李矛先用語言『攻擊』他,然後他纔舉著球拍衝上去『自衛』的。說大了,那就是維護祖國的尊嚴什麼的了,因為他打的是一個外國的教練。而且這個李矛本來還是個中國人,現在到外國去,教了一個外國徒弟,在比賽中贏了中國球員。這就算是『漢奸』或者『賣國賊』了,現在這個林丹,雖然打球輸了,能夠打幾下這個『漢奸』和『賣國賊』,就算民族英雄了。
不過我還是天生膽小,當我看到林丹那張扭曲的臉,和目中露出的凶光,以及地上那個已經變形的球拍,就感到無比的恐懼。我想到了拉登,或者以前那些法西斯分子,雖然他們的身份不同,行凶的理由不同,但是卻有相同的凶殘。這樣的人,就算贏到一堆金牌,在我眼裡就如一堆糞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