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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嚴打』了,上級不再派任務,用什麼指揮警務工作呢?從2004年開始,采集自基層實際情況和老百姓的公安業務數據取代了層層下達的任務指標,成為首都警務工作的指揮棒、社會安全的監測儀。
馬振川認為,要想讓數據成為指導警務工作的依據,必須要測算出不同業務的常量標准和動態浮動值。兩者動態比較,纔可以確定警力配置,並用來衡量實際工作效能。北京根據違法犯罪季節性規律、不同地區差異、打擊違法犯罪質量等數據,測算出不同業務的常量標准和動態浮動值,而這些數據均來自一線、來自百姓。
在北京市警務動態數據的統計源中,110警情成為重要依據。馬振川說:『老百姓直接給110打電話,最具有真實性和代表性;而110不背負破案任務和地方政府的考核任務,最具有客觀性。110接到刑事類案件報警,民警出警後確定案件發生,由此產生的數據具有代表性,和全市其他數據存在對應的關系,因此成為我們測定動態浮動值的主要依據。』
常量標准如何確定?2004年初,北京市公安局借鑒國際反恐等級制度,統計了3年各類案件發案量,設定平均值為『平安』與『不平安』之間的平衡點。以110刑事類警情為例,北京城八區日均80件均值,為『平穩』等級,用黃色標注;上浮10%為『警示』等級,用醒目的橙色標記;下浮10%為『良好』等級,顯示為綠色。
『百姓數據』其實是一個發案合理值,包含3大類14項數據指標:一是治安狀況預警數據,包括110警情、刑事案件發案、治安違法案件的數量等;二是工作績效評價數據,包括破獲刑事案件數、刑事拘留處理的人員數等;三是地區經濟發展、人口結構等其他綜合參考數據。各公安分(縣)局根據這個數據常量的動態變化,隨時調整警力部署,明確打擊重點,把有限的警力用到了該用的地方。
據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辦公室主任孫濤介紹,整個海淀區被劃分為696塊、398段,明確了最小的治安單位、責任民警和數據常量,同樣是上下波動10%來制定平穩、良好、警示等級,再根據警情變化來確定打防重點;確定警力的投向和流量。『哪個地方哪類犯罪高出設定數據,全市公安的計算機統計圖上這個區域就呈紅色,就表明這個地方不安寧,民警沒有完成任務。』
『百姓數據』的另一個突破是:警務工作更加關注弱勢群體,以及和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小案件。北京市公安局明確提出,公安工作不能因善小而不為,要真正向以人為本轉軌。
馬振川說:『以盜竊案件為例,比如我們刑事偵查的立案標准是500元,那麼偷了400元就不算刑事案件,可以不立案;但對於老百姓來說,偷了就是偷,搶了就是搶,哪怕丟了一元錢都一樣沒有安全感。因此我們用110接警的標准來統計,不能按照刑法的標准來統計。以往,很多中小案件不被公安機關重視,老百姓的利益就被漠視了。』
『百姓數據』真正從老百姓切身利益出發,把警務工作與社會治安動態掛鉤,只要老百姓報警了,案件確實發生了,不管數額大小,只要在你的區域,就算你的發案量。實際上是公安部門在自加壓力,也確實增加了精確打擊犯罪的力度。
對此,馬振川提出了他的『沙堆理論』:轉型期社會和治安形勢出現新特點,要想大案少,一般刑事案件必須少;要想一般刑事案件少,治安案件必須少;要想治安案件少,社會治安秩序必須好。只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纔能保證各類治安問題和各種刑事犯罪的減少,『沙基小了,沙堆就低了』。
『百姓數據為依據,警力跟著數據走,領導跟著警力走』——精確指導的公安工作模式在北京已經『常態化』並初顯成效,基本實現了警力配置的科學化和效能的最大化。
『警情監測——分析判研——預警發布——指揮調度——精確打擊——完善防控』的日常警務工作模式,改變了以往發案率一高,就搞集中統一行動的突擊應付型工作模式。
2005年,北京市民警的休假比例從原來的不足50%上昇到95%,他們的健康權和休息權都有了保證。馬振川表示:『首都警方將努力追求建立"警力配置最優、資源消耗最低、警務效益最大"的工作機制。』
在以往,每到年底,警情必定大幅度上昇,而年底的大清查、大會戰也幾乎成了公安機關一成不變的工作模式。自推行常量指導警務工作模式以來,在分析預測違法犯罪數量不會大幅波動前提下,北京市公安機關去年年底沒有開展大規模打防行動,而是隨時根據常量調整警力部署,科學組織日常打防控工作,結果第四季度刑事案件昇幅比三季度下降了12.2%。
精確指導收到了『低能耗、高產出』的效果。四季青派出所所長李鵬說:『2006年我沒有停一天休息,我們所的民警年休假完成90%,不停休、不欠休,還能保持一個地區的平穩,我認為不僅是進步,更是一種飛躍,我們是新機制的執行者、又是受益者。』
司法部研究室一位研究員撰文指出,廢棄『指標制』是警務改革趨勢。『百姓數據常量』思維是警方在新形勢下科學防范、提高打擊精確度的新思維。常量數據庫最早運用於國外的商業企業,如世界第一大零售商沃爾瑪,就是憑借其強大的賣場、物流數據庫指導其日常工作。北京公安首次嘗試用常量數據庫指導政府機關的工作,表明公安數據庫系統經過多年發展,已經產生了新一代的應用,這必將在提高公安業務的效率、加快案件偵破和擴大戰果、預測發案規律、對案件防患於未然等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
新模式運行兩年多來取得較大成效。2006年,北京城八區刑事類警情良好、平穩等級天數達到319天,佔全年總天數的87.4%,同比增加7.9%。2005年北京市刑事發案增幅同比回落16%,2006年又回落了4%;持續高發的盜竊機動車案件發案率2005年首次下降13%,2006年下降26.4%。在發案持續回落的同時,全局破案數量和抓獲犯罪嫌疑人數量逐年增加,2005年同比分別上昇11.8%、8.8%,2006年又分別上昇了12.5%和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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