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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做出處罰決定,對深圳隊提出通報批評,罰款5萬元人民幣,並取消其本賽季的公平競賽獎評選資格,同時還責令深圳隊寫出書面檢查。之所以做出上述處罰,是因為深圳隊在上周日中超聯賽與陝西隊的比賽中,擅自變更已在聯席會上確認的參賽服裝,從而導致開球時間拖延了14分鍾。
在8月12日進行的中超第15輪陝西隊主場迎戰深圳隊的比賽前,深圳隊擅自將原定的黑色比賽服變更為白色比賽服。當主裁判詢問深圳隊時,深圳隊解釋說黑色比賽服部分丟失無法湊足11人的服裝。在比賽拖延了14分鍾後,比賽監督和主裁判竟同意了深圳隊繼續比賽的要求。在比賽過程中球迷和主裁判很難分辨雙方球員,深圳隊的這一做法給裁判執法、電視轉播、球迷觀看比賽都造成了不良影響,擾亂了比賽秩序。
據了解,深圳隊不願穿黑色比賽服出場的真正原因並非球衣數量不夠,而是因為當時天氣十分炎熱,深圳隊所穿的黑色比賽服吸收熱量,更容易消耗隊員體能。不管是何種原因,深圳隊這種無視規則的行為都應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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