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奧林匹克村
奧林匹克村又叫奧運村或者運動員村。奧運會主辦者為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官員和工作人員提供的住宿地。在初期的奧運會上,來自各國的選手和官員部分散在各個賓館裡面,這不利於奧運會的組織工作和各國運動員之間的聯系交流。1924年第8屆奧運會在巴黎舉行,主辦者第一次將參加者集中安置在特意建造的木制房屋中,這就是最早的奧運襯。1932年洛杉磯奧運會,該市在離主體育場不遠的地方專門建造了供運動員和正式工作人員居住的建築群,從此這個做法成為一個傳統,並在《奧林匹克憲章》第42條加以規定:『為了使所有運動員、官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住在一起, 奧運會組委會應提供一座至少在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式前兩周至閉幕式後3天期間可入住的奧林匹克村。
奧林匹克村應符合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奧林匹克村須知》的要求。居住在奧林匹克村的官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名額由國際奧委會執行委員會確定,他們不可超過報名運動員人數的50%。』奧運村的位置應在主體育場、練習場附近。在奧運襯中,規定必須有餐廳、醫院、商店以及文化娛樂中心當輔助設施。
《奧林匹克憲章》還規定,奧運會組委會應負擔運動員、官員工作人員在奧林匹克村的全部膳食費用和在當地的交通費用。各國代表團入住奧林匹克村都要舉行一個簡單而莊重的入村儀式。首先由村長致歡迎詞,代表團團長致答謝詞,然後奏代表團所屬國的國歌,最後昇起代表團國家的國旗。1952年中國奧運代表團趕到安赫爾辛基時,奧運會的比賽已接近尾聲,但仍然在奧林匹克村舉行了莊嚴的昇旗儀式。這是五星紅旗第一次在奧運會上出現。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