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測、教學賽、新合同,這幾乎就已經組成了每年天津隊冬訓的全部內容。而就在現在,當最終確定了補測時間和地點後,這三項工作都在同一時間,在三條軌跡上,平行展開。不過單純就工作內容而言,體測和教學比賽與往年相比,並沒有什麼區別,但在俱樂部負責人帶到海南的合同文本中,很多重要條款都進行了調整。同時就工作難度而言,五名球員順利通過補測並不很困難;儘管目前球隊中缺少了三名國腳和隊長於根偉,但這種局面天津隊此前也時常會遇到;不過由於今年球員工作合同中規定,收入除了要與球隊成績掛鉤之外,更要與個人在全年的出場時間掛鉤,那次談判工作將變得更加細緻與深入。
合同宗旨———增加競爭力
在泰達俱樂部爲球員們提供的新賽季合同文本中,變化最大的就是在年終計算實際收入時,需要和全年出場時間緊密掛鉤。其實在去年的合同中,俱樂部除了規定以最終聯賽成績作爲實際收入數的依據之外,就已經開始這種嘗試了。只不過去年施行的合同中,只是規定了球員在全部比賽中登場多少場才能獲得相應的薪金,而今年則具體到了出場多少分鐘。
按照俱樂部制定的新合同條款,如果球員參加比賽時間達到全隊比賽總時間的70%,纔可以在年終時拿到100%的工資;如果出場時間佔總時間的50%,則可以拿到80%工資,最低一檔是隻能出場10%的比賽時間,在2006年年底時只能收到30%工資。
值得一提的是,俱樂部所列出的全部比賽中,不僅包括中超聯賽的30場比賽以及足協盃比賽,同時還包括了今年所有的“公開比賽”,公開比賽的含義是:熱身賽、商業比賽。俱樂部官員在解釋這樣的安排時表示,此舉也是爲了給更多的球員一些出場機會。
除新增加了與時間掛鉤的合同條款之外,其餘部分並沒有太大變動,甚至連成績指標也沒有做出調整。儘管去年天津隊取得了第四名這一職業聯賽歷史上最佳成績,但在今年的合同中,俱樂部還是以第六名作爲了標尺。合同規定,如果球隊最終取得聯賽第六名,所有隊員都可以拿到應得工資的100%,如果最終排名在7至9名,則只能拿到80%的應得工資,而一旦成績出現大幅滑坡,名次跌落到10名之後,所有隊員只能獲得50%的工資。
隊員憂慮———傷病怎麼算
儘管只是從“場次”變成了“分鐘”,但其間所衍生出的新話題、新難題卻超乎了俱樂部的想象。很多隊員在得知這個消息後都或多或少地表示出了自己的一點憂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旦自己出現傷病怎麼辦?
天津隊此前在正式比賽中出現嚴重傷病的情況並不鮮見,有隊員以盧欣當年在與大連實德隊比賽中骨折爲例說:“如果我們是因爲在比賽中堅持拼搶,造成嚴重傷病,缺席了很多場比賽怎麼辦?”也有人舉例說,去年在澳大利亞拉練中與悉尼聯隊進行最後一場熱身賽時,馮揚意外受傷,甚至回國時還是拄着雙柺登上飛機,原本作爲球隊主力的馮揚的前景也由此發生了轉折。
其實球員的擔憂不無道理,畢竟任何人在拿到這份合同時都會產生這樣的顧忌。因此有人這樣說:“我們在比賽裏受傷和在訓練裏受傷會有什麼分別嗎?也許俱樂部會給予不同的補償,但對於球員來說,受傷就是一樣的結果。”
不過隊員們在接受採訪時也都表示,不會因爲擔心受傷就在訓練和比賽中自動降低強度和要求,原因很簡單:表現不好連上場機會都不會有了。此外更多的隊員表示,無論這份合同增加了哪些條款,自己也不會太在意,他們相信俱樂部是在經過反覆斟酌後做出的決定,而作爲“打工者”必須接受。
官方反饋———會酌情補償
俱樂部負責人目前已經展開了談判工作,在先期接觸的球員中並沒有出現過多牴觸,大家只是非常詳細地詢問新條款的含義,而在完全瞭解清楚之後,談判進展得異常順利。
俱樂部在此前已經考慮到“收入與時間掛鉤”可能會對球員心理造成一定波動,因此俱樂部也增加了一些附加條款。例如,俱樂部在合同中規定,如果有球員在比賽或訓練中受傷而無法正常參加比賽的話,將根據傷勢程度和受傷原因,爲球員增加180到270分鐘的出場時間。
據記者瞭解,成績和出場時間並不是最終決定球員全年能夠拿到多少工資的唯一標準,因爲在聯賽結束後,俱樂部會要求教練組對每名隊員進行綜合評估,並以評估結果作爲依據酌情給球員增加一定的出場時間。
俱樂部負責人表示,天津隊今年的工作合同進一步對條款進行了細化,而且以出場時間作爲重要收入標準的做法,不僅是泰達俱樂部第一次施行,在全國也並無先例。也正是因爲在具體操作過程中肯定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狀況,同時俱樂部也會適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