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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壽光把烏隊已經罰進的點球,以烏方有隊員先進禁區而改判由守方巴林罰間接任意球,顯然在理解國際足聯新規則方面存在誤區。
國際足聯對於比賽判罰的新規則從今年的7月1日開始執行。規則第14章第3款規定了點球的違規和判罰,其中新規則比舊規則更加明確:當點球主踢隊員的同伴提前進入罰球禁區,或距點球點不足9.15米,有以下條款規定:一、裁判員允許主罰點球,二、球入球門,應該重踢,三、如果球未進入球門,就不應該重踢(新規則中把這條更明確的規定『如果球未進入球門,裁判員停止比賽,由守方球員踢間接任意球,重新恢復比賽』),四、如果該隊員觸及從守門員及球柱或橫梁彈回來球,裁判員停止比賽,由守方球員踢間接任意球,重新恢復比賽。』從現實發生的爭議看,吉田壽光對國際足聯新規定的第2、3條出現了混淆,他本應該讓烏隊重新罰。
國際足聯一直提倡公平競賽。而從這場世界杯預選賽的本身來看,日本裁判的判罰出現了非公平決定因素,2006年世界杯組委會為了對比賽的公平起見決定比賽重賽是可以理解的。近年來,關於足球比賽是否引進電子裁判,或者第二主裁判,一直是國際足聯裁委會探討的話題。現在,當烏巴兩隊出現人為的誤判問題後,幾名國際足聯高層官員作出重賽的決定,具有跨時代意義。
歷來,國際足聯都認為裁判的判罰是至高無上的、比賽結果是不能進行更改的,從這次作出重賽的決定來看,國際足聯的觀念正在發生變化,他們也在與時俱進地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維護公平競賽的決定。雖然這次的決定,對提出申訴的烏茲別克斯坦似乎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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