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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洪與王珀的口水戰愈演愈烈,但旁觀者卻是霧裡看花不知孰是孰非,昨天記者就此采訪了西北政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車輝副教授。
『我不太關心體育,但江洪和王珀打嘴仗這件事我從報紙上知道一點。』車輝指出,江洪和王珀在指責對方時都缺乏足夠的證據。『我所說的證據指的是法律意義上的證據,比如假球交易時的錄像或者江洪吃搖頭丸的人證、物證。如果他們都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那麼就有誹謗之嫌。』車輝進一步解釋說,『如果江洪和王珀說的都是真的並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其真實性,那麼他倆顯然面臨相關的法律制裁,如果他們有一方或者雙方說的都是假的,那麼就構成了誹謗,可以以侵害別人的名譽權來起訴對方。』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車輝表示:『從媒體的報道來看,他們都要置對方於死地,又似乎都抓住了對方的把柄,但如果不能拿出相關證據,江洪和王珀在媒體上發表的言論都是毫無意義的,同時會對他們在公眾心中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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