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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洪與王珀的嘴仗掀起了不小的波瀾,雙方由討薪引發的糾紛已經演變成了一場人身攻擊,假球、吸毒等丑聞也在相互攻擊中露出了冰山一角。近日,晨報記者撥通了當事人之一江洪的手機,對他進行了采訪。
記者:你與王珀之間的嘴仗其實是由討薪引起的,你討薪的最新進展怎麼樣了?
江洪:2003賽季跟四川隊的那場比賽前前後後發生的很多事情,之前已經有媒體報道過,這足以說明很多問題了。我是憑良心、憑一份正義感在踢球。我現在只是想要回俱樂部欠我的錢,拿到我應該得到的錢。
記者:到目前為止,國力還欠你多少錢?
江洪:一共120萬元。從2000年開始到2004年,俱樂部每年都欠我們錢。
記者:2000年的錢,國力都沒有結清,你當初有沒有跟俱樂部進行交涉?
江洪:我是講感情的人,俱樂部暫時有困難,欠一段時間也可以,我當時就跟李志明(國力老板)說過,等我離開的時候再給也可以。
記者:現在為什麼會搞得這麼僵?
江洪:現在是李志明與王珀(國力老總)之間推來推去。
記者:你回過頭來看,俱樂部確實困難到這種地步了嗎?
江洪:我看未必,外援的錢不是都按時給嘛!據我所知,一個外援的收入要頂十個國內球員,他們為什麼不敢不給外援錢,就是怕國際足聯制裁。
記者:你采用的辦法是通過足協討要薪水,為什麼不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江洪:中國足協新出臺了一項規定,『如果俱樂部欠球員的工資、獎金,中國足協就不給該俱樂部注冊。』
現在中國足協給國力一個最後期限———4月1日。我想這可以給俱樂部施加一定的壓力,而且也可能盡快解決問題。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就會拖得比較久。
記者:如果4月1日你還沒有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你會采取法律手段嗎?
江洪:有這樣的考慮。
記者:你手上有足夠的證據嗎?
江洪:我們有一個球員叫朱多多,他在北京,他已經查找到了國力偽造球員簽名的工資單。
記者:你指控有人操縱比賽,指責王珀給你服用搖頭丸,你手裡有足夠的證據嗎?
江洪:我對我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對方為什麼不反駁?我江洪做人坦坦蕩蕩,如果我像有些人說的那樣,早就腰纏萬貫了,回到上海也就不用住在我父母家裡了。所以我一點都不怕,正義從來不會妥協!
[律師視點]球員討薪四途徑
俱樂部欠薪的性質是什麼?球員究竟可以通過何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帶著種種疑惑,記者采訪了申花常年法律顧問劉宣律師。劉宣旗幟鮮明地提出,欠薪是一種違反合同、侵犯球員權益的行為。他說:『俱樂部聘請職業球員簽訂工作合同,聘用者給受聘者工資怎麼發,發多少,什麼時候發,都應該在合同中有一個明確的約定,這是勞動用工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果欠薪,實際上就是違反了合同的基本條款。從權益被損害的那天開始,被損害的一方就可主張自己的權益。』
在談到主張權利的方式時,劉宣說主要有4種途徑:『一種是直接跟俱樂部的管理層交涉,根據合同的規定主張自己的權益。第二種是請一名雙方都認可的中間人,比如說經紀人,為雙方進行調停。第三種是通過足協的訴訟委員會,要求仲裁。第四種是通過國家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各個地方都有勞動仲裁委員會,這個部門專門為勞資糾紛進行調停、裁決。如果經這個部門裁決後,有一方仍然不服,可以通過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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