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天津泰達球員劉雲飛和王霄在香港與國泰航空公司乘務員爭執一事,在被各家媒體廣泛報道後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關注。27日,天津市政府在瞭解到這件事情後,立即責成體育局和俱樂部對此事進行全面調查,並及時上報調查結果。
27日在得知天津泰達隊回到天津後,天津市市政府相關領導當即通過體育局負責人瞭解這次事件的大致情況。在俱樂部向體育局彙報了整個事件的全過程後,體育局於27日下午向上級做了彙報。但是因爲沒有當事人的說法,因此瞭解到的情況並不全面,體育局以及市政府也要求泰達俱樂部未來幾天內對此事調查清楚。
天津泰達隊出訪澳大利亞拉練出發前,俱樂部總經理張義鋒就向全隊提出了紀律上的要求,要求全隊在澳大利亞期間“要嚴格管理,不能自由散漫”,現在突然鬧出了這樣的風波多少也讓俱樂部感到無奈,目前,俱樂部準備以這件事爲契機,重新進行隊風整頓。
一個有意思的情況是,陪同劉雲飛和王霄一同前往警署作筆錄的曹陽和魏仲虎在28日中午回到天津後,均接到了俱樂部和球隊的“封口令”,領隊喬世彪告誡他倆“如果隨便接受採訪,損害了俱樂部的形象的話,後果自負”,感覺到事情嚴重性的曹陽和魏仲虎回到天津都“保持沉默”,魏仲虎更是把手機都關掉了。
因中超聯賽推遲開賽,回到天津後,泰達隊將開始爲期一週的假期,再次集中的時間將是3月3日,但是2月27日晚上張義鋒向記者表示,“俱樂部現在要做的就是要了解整個事情的過程,全隊現在剛剛放假,劉雲飛和王霄都是剛回來,所以這幾天要一起開個會。”
至於會不會對球員做出處罰,張義鋒說:“現在首先是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如果是我們的隊員做錯了,那我們會做出處理,相反我們就不會過多追究。”在劉雲飛和王霄回到天津後,俱樂部也將在2月28日找到他們談話瞭解情況,因此最近幾天劉雲飛和王霄向俱樂部和體育局所作的“呈堂供證”將決定他們是否免於處罰。
與此同時,天津泰達兩名球員鬧出的風波,也讓足協官員十分關注,據悉,楊一民還通過足協相關部門對這一事件表示了關注,但這畢竟屬於俱樂部的管理範圍內,因此就算球員方面有責任,足協也不會做出追加處罰。另外國管部主任朱和元28日將參加總局組織的訓練管理學習,他表示對此事還不瞭解,至少在目前情況下劉雲飛的國門位置目前還不受影響。
是她故意撞我們!
27日凌晨1時,在澳大利亞集訓的天津泰達隊回到了天津。主教練劉春明在撥打了無數遍劉雲飛的電話後,終於接通了。“出來了,沒事。明天早上就飛回去。”劉雲飛對劉春明說。而劉春明迅即向全隊報告了這一好消息。儘管在被香港警方強迫協助調查9個小時後,劉雲飛出來了,但香港新聞界卻炸了鍋,27日,香港各大媒體紛紛報道,國門劉雲飛和隊員王霄由於跟所乘坐的國泰航空公司空姐發生摩擦,被香港警方“逮捕”。云云。
27日中午,當事人劉雲飛和王霄、證人曹陽和魏仲虎以及領隊喬士彪和守門員教練王建英飛抵北京,隨即乘車趕回天津。在向俱樂部報告了相關情況後,劉雲飛又返回北京辦事。27日夜在北京沸騰魚鄉飯店,記者見到了劉雲飛,他向記者講述了在飛機上和香港發生的一切。
我們26日乘坐的是國泰航空公司悉尼至香港的CX110航班,起飛後我和隊友王霄、曹陽、魏仲虎在飛機上‘鬥地主’,打得很開心。這個時候乘務長過來說了什麼,可能是認爲我們打牌影響其他旅客了吧。當時她的態度很惡劣,我們就站起來說了她兩句,當時比她年輕的兩個空姐也在旁邊,我們說了後她的臉色很不好看。當時我就感覺她好像在自己的下屬面前丟了面子。接下來她好像是一直看不過我們幾個,於是過來多次找我們的茬,態度非常不好。爲了這事我們都想投訴她。
後來,這位乘務長多次故意找茬,甚至在我們打撲克時過來撞我們。說我們打她那絕對是不成立的,當時的情況更應該是她過來故意撞我們,我們打撲克的手肯定揮得很高,她走過來故意碰我們的手,然後說成我們碰到了她。過了一會,王霄去洗手間的時候正好在過道碰上她,她往王霄身上撞,竟然說我們故意打她、非禮她,你說這能成立嗎?還有就是當時我們打撲克時腿擋住了過道,她過來故意往我們腿上撞,隨後她向警方說我們用腳踢她,這個肯定不成立啊!
我知道,在這用手指碰一下都可以說成是毆打,但是我們確實沒有動手啊!當時我們是謹慎得不能再謹慎了,現在外界這樣說,我覺得全都是胡說,不瞭解具體情況就不能下結論。
到香港後我們和那個乘務長都被警方詢問。當時她向警察提供的說法與她們的兩位空姐證人的說法‘驢脣不對馬嘴’,那位乘務長根本就是歪曲事實,她就是想在下屬面前不丟面子才這樣做的。最後她難以自圓其說主動撤訴了。其實啊,香港警方沒有追究我和王霄的責任就已清楚地說明了一切,警方還給了我們清白。
我回到國內之後越想越不對勁,爲什麼這位乘務長要故意找茬呢?我覺得從當時的情況看,由於雙方都不太愉快,她也許是怕我們向她的上司投訴所以才故意撞我們,然後說我們毆打或者說我們非禮她,並馬上告知香港媒體才使這個事件擴大化。我現在的感覺是我們被她欺騙了!
我聽說了一些香港媒體和內地媒體的報道,說我‘非禮’和‘毆打’那位37歲的空姐肯定不成立,我覺得這真是太可笑了。怎麼能說是‘羈押’?我又沒有犯罪,憑什麼這樣說?這是胡說,我和王霄只是在雙方證人的陪同下向香港警方說明了當時發生在飛機上的情況,經過調查瞭解後,香港警方很快就讓我們離開!正是這位空姐的無理取鬧讓我們被香港警方調查了9個小時之多,真是太讓人生氣了。
當時我和王霄及證人曹陽、魏仲虎與國泰航空的空姐說明情況時沒有一個記者在場,他們怎麼知道的呢?我可真是領教了那邊媒體的厲害,他們根本不瞭解當時的情況就開始這樣寫,是不是有點過分了?!我絕對沒有動手,我可以以我的人格擔保我沒有和這位空姐發生過任何肢體上的接觸。
哎,也沒辦法,誰讓咱是大家關注的呢!讓他們報道吧,現在我倒是想看看他們怎麼收場,沒問清青紅皁白就這樣報道,他們就隨便寫吧!我一定會收集好這些東西,說不好就會把亂寫的人告上法庭。還有那個誣告我的乘務長,她不僅是誣告我,更是損害了我的名譽,作爲一名國家隊隊員,我覺得需要保證我的聲譽,對那位空姐我保留反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