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游泳中心在宣布將田亮從國家隊除名的決定時,已明確表示國家隊的大門仍然為優秀運動員敞開,主動權掌握在田亮自己手中。跳水隊一位領導對於田亮回歸國家隊給出了兩個大前提:一是上交部分商業收入;二是田亮需要自我反省。游泳中心強調,給田亮反省的時間不會太長,基本上是一個月。也就是說田亮如果在一個月內沒能按中心的要求做,他將很有可能永遠無緣國家隊。
郭晶晶不久前如願回到了國家隊,當時游泳中心對她的要求是:先按總局規定上交在奧運會後一段時間內商業收入的30%,再承認錯誤。郭晶晶做到了這兩點,最終得到了中心和總局的諒解。而田亮雖然一直聲稱在與中心進行溝通,卻一直沒有拿出實際行動來。跳水隊一位領導說:『我們已給了田亮兩個月時間,但他至今沒有給我們滿意的答復。』其實在是否應該上交收入的問題上,很多人都有著自己的看法。跳水隊的這位領導解釋道:『有人把田亮跟索普作比較,我們認為不合適。我們的運動員都是國家花大價錢培養的,個人不需要作大的投資以及冒什麼風險。所以,總局規定,運動員從事商業活動都要由各中心統籌安排,所得的收入也要上交最少30%作為國家培養你的回報。』對於田亮具體應上交多少錢,游泳中心的態度是只要不低於總局規定的30%,其他都『好商量』。田亮要做的第一步是先將奧運會後所有的商業合同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