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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在中超第12輪四川冠城主場同北京現代的比賽中,多次出現球迷向場地投擲雜物的現象,造成比賽因此一度中斷,對此,中國足協作出處罰決定,對四川賽區提出警告處罰,並罰款一萬元,以下為足協處罰通知全文。
足紀字(2004)27號
關於對四川冠城賽區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中超、中甲足球俱樂部:
在9月25日進行的2004西門子移動中超聯賽第十二輪第069場四川冠城隊與北京現代隊的比賽中,由於四川冠城賽區對安保工作重視不夠、入場安檢不嚴格,造成在比賽中出現部分球迷向比賽場內、客隊和裁判員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的現象,嚴重乾擾了比賽,造成了不良影響。
根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的規定》第二章第九條、第十條和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給予四川冠城賽區警告處罰,並罰款人民幣10000元。
四川冠城賽區要高度重視安保工作,進一步加強賽場內外的安全秩序管理和球迷入場的安檢工作,加強對球迷進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教育,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國慶節將至,各賽區要切實加強賽區的安保工作和賽區的管理,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賽區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比賽順利進行。
上述處罰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在30日內將罰款匯入中國足球協會銀行帳號,逾期不繳,將追加處罰。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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