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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懂互聯網,他不喜歡足球。但是,貪欲讓他越走越遠。
隔著鐵窗,馮在政伸出顫抖的手,問了一句:『有煙嗎?來一支。』
昨天上午9時30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馮在政明白,不久後,他將受到法律的無情制裁。作為滬上第一起利用互聯網賭球案的『男主角』,馮在政要用兩年零六個月的時間,在大牆內苦苦思索……
頻頻越位
馮在政出生於臺灣,今年51歲。他的人生在27歲那年發生了偏差。這一年,馮在政紋了身,加入了臺灣黑社會組織『竹聯幫』。
此後,他入獄出獄,出獄入獄,像回趟家那麼簡單。古人雲,三十而立,五十而知天命。但馮在政從30歲到50歲,幾乎一直在燈紅酒綠、打打殺殺中度過。2000年起,馮在政開始在柬埔寨、香港、上海三地『經商』。他用『二馬哥』的名頭,繼續『混江湖』,並結識了一幫不三不四的朋友。
2002年年底,苦於『囊中羞澀』的馮在政,又動起了『越位』的念頭。他聽說,一個名叫賴明德的臺灣人,通過網絡,『賭球賭得很大』,於是動了邪念。馮在政與同伙徐立道等人商量,決定自己出資,在網絡上搞個賭盤。
事後,馮在政哀嘆說:『當時,我一不懂足球,二不懂網絡。我只想著賺錢。』
踏入深淵
賭球,對馮在政等人來說,是個『新行當』,『更別說通過網絡賭球了』。不經意之間,馮在政等人通過互聯網賭球的犯罪方式,『創造』了一個『第一』。
2003年初,購買了電腦、移動電話之後,馮在政、李啟華、徐立道等人,從賴某處學會了如何通過網絡賭球。他們先登陸了總部在臺灣的『寶盈』網站,開設了一個名為『e5600』的帳號。馮在政從柬埔寨帶了10萬美元,換成港幣後作為『賭球公司』的『啟動資金』。
『寶盈』網站主要賭歐洲冠軍杯、英超、意甲等賽事,而馮在政的這個『賭球公司』,也迅速完成了『分工』——徐立道負責招攬賭徒、追討賭債,李啟華負責帳目,王炳傑負責保管賭資,李世偉負責管理網絡。
故事的結局,其實在2003年1月,馮在政們紅著眼睛要『大乾一場』時,就已經注定。
黑心斂財
互聯網賭球,有著極強的隱蔽性,這也是馮在政等人肆無忌憚的原因之一。對他們來說,『網絡賭球』似乎是一條全新的『暴富之路』。
根據案犯們的交代,『網絡賭球』的贏利方式,主要有三種:
一是賭徒在賭盤中投注,如果『上盤』和『下盤』的賭注相同,則莊家可以抽取因賠率差異而導致的差價。
二是投注額上下盤持平後的超出部分,則可以由莊家『吃下』,與賭徒對賭。為了避免風險,馮在政規定,『超出部分』的數字如果過於龐大,則要打入上一級的『莊家』盤口。
三是按『寶盈』網站規定,賭徒投注如果輸了,可按賭注額的1%、2%或0.5%,得到補償。但在馮在政的『公司』,這些差價,完全由自己吞下。
在利用互聯網賭球的8個月中,馮在政等人采取『合股坐莊』的方式,擁有了越來越多的賬號,賭盤也越開越大。最終一算賬面,竟然贏利190餘萬元!
陷入困境
馮在政發現,網絡賭球像一個越滾越大的雪球。到了最後,他已經身不由己,『那麼多人賭球,賬面上的收入越來越多,心裡卻越來越虛。』
導致這個『賭球公司』陷入困頓的,是一名賭徒的『爽約』。2003年8月初,賭徒朱某使用用戶名『be56115』,在網站上連賭3天,輸了355萬元!馮在政派人去收錢,威逼恐嚇,卻只拿到了40萬元現金和100萬元的支票。
『這個家伙,害得我們忙了8個月,還虧了錢。』事後,馮在政『憤憤』地說:『我早就說過了,錢不好賺,但他們不相信。』『他們』,是指馮在政的同伙們。
『如果收不到錢,你們怎麼辦?』我問。馮在政愣了一下:『我坐牢,坐得可真冤啊。』
馮在政天真地認為,自己吃的是『冤枉官司』。他並沒有意識到,他在賭球。
東窗事發
其實,從『寶盈』網站開始異動之時,上海警方就展開了布控。2003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接到匿名電話舉報,迅速展開調查,馮在政等人很快進入視野。
2003年8月26日,當公安人員出現在馮在政和他的同伙面前時,馮在政的第一反應竟然是:『賭賭球,而且是在網上賭球,這也犯法啊?』
可悲,可嘆。
法律無情。昨天,這些網絡賭徒等到了審判日。馮在政犯賭博罪,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以罰金30萬元,徐立道、李啟華、王炳傑、李世偉等人,都因犯賭博罪,而受到了各自的懲罰。
被押出審判庭時,馮在政連連搖頭,唉聲嘆氣。他的妻子,望著他的背影痛哭。馮在政最牽掛的,是遠在英國讀書的女兒,他說:『別讓她知道,讓她好好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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