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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6日透露,經過6個多月的調查取證,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於去年12月22日采取行動,打掉一特大賭球網絡。此案涉及賭資(近半年來)達7058萬元人民幣。
據警方介紹,2003年7月初,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在工作中掌握了某賭球案件線索之後,立即安排偵察員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以陳×和、何×恆、胡×堅等為首的犯 罪嫌疑人在珠海市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賭博網絡,這些賭球團伙以珠海為據點,觸角深入到深圳、中山、江門、西安等地,已形成一個巨大的賭球網絡。各團伙收集好賭資,經過一定的『平衡』(使賭輸方與賭贏方下注金額基本相等)後,全部匯總到澳門賭博公司。等到開盤後,靠抽取一定比例的『水錢』而獲利。
2003年12月22日,珠海警方出動120多名警力,對22個目標進行搜查抓捕。現場查獲人民幣99萬元,港幣17.9萬元,存折80本。現場抓捕嫌疑對象30人。
據警方初步審訊,此賭博網絡的成員每次下注的數額都比較大,有時一次下注就是十幾萬、幾十萬。從警方已查證的胡×堅的一個賬戶來看,在半年的時間內就有1300多萬進出,鄭×華的一個賬戶在半年的時間內有1400多萬元人民幣進出。賭博公司通過收取押金的方式,給每個賭球者一定的信用額度,賭球者可以先賭後交錢,而且這個信用額度大多在100萬-200萬人民幣之間。賭博公司就是通過這樣的手段引誘賭球者上鉤,下比較大的賭注。
由於每次下注數額都較大,此賭博網絡裡成員大多已經成為職業賭徒。據警方介紹,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對犯罪情節比較嚴重的賭徒將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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