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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統計這是第幾份中國足協頒布的有關限制球員收入的文件,反正在記者的記憶中,這已經是第N次頒發限薪令了。而在采訪過程中,大多數被采訪者對此的態度也都很平淡,更為驚奇的是竟然有不少人都用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來形容即將面對的薪金標准。看來,事情的發展往往和現實總有很大的差距,盡管這份被中國足協寄予厚望的有關中超聯賽球員的薪金標准還沒有開始執行,但其顯而易見的漏洞和弊端就已經暴露無遺。這份花費了足協工作人員不少心血的限薪令,很有可能和以前那些從來沒有執行過的工資標准落得一樣的下場,變成一紙空文而束之高閣。
其實,這麼說並不是否認中國足協的工作成效,因為自從1994年職業聯賽開展以來,中國足球運動員收入過高的事實,就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呼吁的一個問題,而限薪令也不止一次頒布,但由於種種原因,始終難以落到實處。在上月舉行的全國足代會上,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現在我國足球水平不高,但職業球員的收入已超過老百姓平均收入的幾十倍,甚至幾百倍,大大高於歐美國家球員與本國人均收入的倍差。』他認為,這種風氣助長了球員拜金主義和攀比思想,追求高級公寓、高檔轎車,甚至導致生活上的腐化。袁偉民強調指出:『球員收入過高,社會反響很大,雖然中國足協也曾有過職業球員限薪規定,但部分俱樂部卻並沒有按照規定辦事,而是采取了欺瞞的方法,想方設法增長球員的收入,這種行為的惡果就是,一場聯賽獎金高得嚇人。這種狀況長期下去,不僅會毀掉運動員,也會毀掉中國足球。』
由此可以看出,足協是想借著中超聯賽這一全新事物的出現,而改變以往形成的頑疾。遺憾的是,毛病一旦形成,想改就是一件難上加難的事情,更何況從甲A到中超也僅僅是一次『換湯不換藥』的文字游戲。因此新的限薪標准同樣還是無人理睬,否則在第一道限薪令下發後,這樣的事情就不應該再發生,何必一年又一年地重復強調同一個問題。究其根本原因,無疑是因為中國足協根本沒有一個完善的監督體系,用來檢查和監督各俱樂部的執行情況。這就像此前發生過的各類『黑哨風波』,但凡是中國足協調查的事件都是有頭無尾、不了了之,根本沒有效果,直到司法部門介入後,纔弄出一個『龔建平案件』。僅從這一點來分析,由於中國足協不具備某些權力機關所擁有的實權,也就無法真正地監督各俱樂部執行這些足協制定的行業規定。按照新的薪金標准,拋開其他所有黑色收入,一個23歲以上的一線主力球員,一年的工資最多只能拿12萬,而這個數字早在1995賽季就已經被突破,更不可能在中超聯賽中被這些球員所接受。因此,俱樂部完全可以搞出兩份合同,一份是完全按照新標准而制定的合同,另一份則是補充合同,用來彌補差額部分,這種做法是顯而易見的。
一位足協官員在聽到記者的分析後無奈地表示:『足協也沒有什麼更有效的辦法,控制俱樂部的行為,但規定是一定要有的,即便不能產生什麼實質性的效果。』這也許就是足協長期以來一直面對的尷尬境地,既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聯賽體系,又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督體制,導致很多規定都變為一紙空文。限薪令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職業化十年來,足協曾經三番五次的下發各種標准,但絲毫沒有作用,看著球員收入不正常地高速增長,足協只能望而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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