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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5個月,涉及中國最有影響力的運動員姚明和可口可樂公司之間的『肖像侵權案』原本定於今日在上海徐匯法院開庭審理。但10月16日深夜,當事雙方卻在開庭前閃電般地達成了庭外和解。沸沸揚揚的官司以這樣的結果收場多少有些突然,也使人們更加關注案件和解背後的東西。
『姚之隊』對結果非常滿意
記者上周五從姚明的律師王曉鵬處得到消息,『姚之隊』與可口可樂方面已經達成了庭外和解,並對外公布了雙方關於此事的聲明。可口可樂在聲明中正式向姚明進行了道歉,而姚之隊也於昨天向徐匯法院申請撤回對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提起的訴訟。由於恰逢雙休日,法院將於今天通知雙方正式取消庭審。
在最後時刻達成了和解,姚明和『姚之隊』對這個結果都非常滿意。遠在美國的姚明在第一時間得到了這個消息,『現在事情已經結束了,大家還得向前看。希望今後有更多的贊助商幫助中國籃球,使中國籃球事業得到長遠的發展。』姚明說,『這件事得到了比較圓滿的解決,我本人的權益也能得到保證,相信此類事情不會再次發生。』
王曉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姚明當初堅決要求打這個『1元官司』,並不是為了錢和名,也不是針對可口可樂公司和其他組織,而是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完全是從保護姚明的合法權益出發。這一點可口可樂公司也表示了理解。
而『姚之隊』隊長章明基告訴記者,雙方在幾個月裡始終沒有放棄和解的努力,其間中國籃協對此事也是非常關注,還特地派人來上海為雙方調解,這對於雙方最終達成和解起了很大作用。
可口可樂在最後時刻讓步
由於可口可樂一直不承認有侵權行為。直到前一周的周末,章明基依然對和解不抱太多的樂觀態度。『姚之隊』明確要求可口可樂公司在發表的聲明中承認有侵權行為,並對姚明表示道歉;可口可樂雖然願意停止生產並出售擁有姚明肖像的商品,但這一點上卻始終不願作出讓步。
不過當20日的庭審越來越迫近,雙方都感到一定的緊迫感,加上中國籃協出面在其中斡旋,可口可樂公司終於在庭審之前的半周內作出讓步,同意在發表的聲明中加上『基於未事先征求姚明本人同意而將含有姚明肖像及姓名的圖片用於可口可樂產品包裝之事實,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現向姚明表示歉意。』由於這一突破性的動作,雙方在當天晚上就和解達成一致,一場看似難以避免的官司在『尖峰時刻』戛然而止。
『505文件』成為突破口?
據記者了解,雙方在案件調解之初之所以各執一詞、態度強硬,關鍵在於雙方都有自己的『王牌』。可口可樂手上有一份原國家體委1996年505號文件關於『國家級運動員的肖像權等無形資產屬於國家所有』的規定。可口可樂認為他們使用的是國家隊的集體肖像權,並沒有侵權。
但這份505文件是否真的說清了運動員肖像權的使用值得商榷,王曉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反問:『不知道大家是否真的從頭到尾細讀過這份文件?如果仔細閱讀,你會發現這其中關於運動員肖像權的使用條款寫得非常籠統,根本沒有細節方面的敘述,即使放在法律上,也沒有效應,可以說這根本不是他們的證據。』據記者觀察,這份文件關於運動員肖像使用的敘述的確僅限於『國家級運動員的肖像權等無形資產屬於國家所有,』這幾句話。
最有力的證據並不能保證官司獲勝,加上雙方以和為貴的基本態度,可口可樂終於在最後時刻作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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