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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馬已經走了,卻留下中國足球的道德家們為了國腳該不該拿出場費、該不該因錢少威脅罷賽而大打口水戰,商家們則為各自的權益沒有得到保障而互相指責,甚至不惜對薄公堂。
出這樣的丑聞,板子應該打在承辦者即高德公司身上,首先他們不該對中國球員壓價過低,憑什麼包括皇馬和高德在內幾乎所有參與者都獲得豐厚利潤的情況下,只給匆匆趕來捧場、同樣在大熱天裡比賽的中國球員一人1萬人民幣,只是對手的1%?並且在具體操作中還有意無意地蒙騙呢?我相信龍隊球員不是為錢鬧事,也不是受某些贊助商指使,而是為了尊嚴討個說法。理由很簡單,他們要的並不多,以他們的收入水平,1萬與後來實際得到的2萬並沒有多大的區別。並且,他們還表示,如果高德將所獲利潤捐給災區或抗非典英雄的話,他們也將捐出。
曾經有意淡化龍馬戰的商業色彩,著力宣揚中國抗非典勝利意義的高德顯然不會真的把收入慈善化,既然如此,就該按商業比賽的規矩支付出場費。當然,相信高德公司也不是想故意為難龍隊球員。應該說,以高德差不多只是一家民間小公司的身份和實力,攬下這麼一單大生意,並且還基本上把活給對付過去,是非常不容易的,至少背景更硬、實力更強的福特寶公司就沒搗鼓出象樣的活過。但是,高德畢竟是小公司,實際上是沒有資質做這樣的大生意的,這就像只有500萬注冊資本的三級房地產小公司是不能造高層建築的道理一個樣。
然而,靠出色的公關能力,高德還是攬到了活並霸王硬上弓,雖然沒出大事,可還是留下了不少後遺癥。龍隊球員威脅罷賽是一例,健力寶、七匹狼等贊助商,因為在合同中寫明的權益沒有得到全面實現而要打官司索賠又是一例,而皇馬因在昆明和北京出現一些混亂所作的數次公開道歉,實際上也有高德等中方合作者的責任。
仍然有必要提一下中國足協的責任。與以往經常插手不該管的事相比,在這場引起社會各方深度關注,其意義早就超出了足球范疇的龍馬大戰中,足協異乎尋常地始終保持低調,大有事不關己,甚至等著看笑話的意思。其實,不論是承辦者資質的把關、賽事的監管,還是各方利益的協調,乃至龍隊組成和技術指導,足協都很可以有分寸地做些事,一些必須由它做的事。比如,如果不是迫於贊助商的壓力,龍隊在下半場換了過多的二、三流球員的話,這場比賽可以為中國足球贏得世界更多的尊重。但如果足協不乾預,來自紅塔和健力寶的龍隊教練顯然是不能、也不願違背各自老板,也即這場比賽贊助商的意志的。
可惜,足協沒有做,於是有了這麼多的是非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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