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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裡·漢與中國足協合同要點
指標:雙方的合同簽到2005年世界杯預選賽後,如果中國隊從亞洲區出線將自動延續到世界杯結束。2004年亞洲杯上,中國隊需打進四強。阿裡·漢在執教期間,必須給中國隊的水平帶來一個新的提高,中國足協會成立一個專門的工作小組,追蹤評估其工作。
職責:阿裡·漢除擔任中國男子足球隊的主教練,還擔任其他各級國家隊的技術顧問,並在國家隊訓練的間歇期要擔任培訓中國教練的任務。
助教:阿裡·漢在執教期間可帶兩名外籍助理教練,其中一名為是守門員教練,但具體人選需中國足協審批。
年薪:70萬美元,其中阿裡·漢所帶外籍助理教練的薪水,由他個人支付。
特約記者金文報道在不少人看來,如果阿裡·漢在2004年亞洲杯賽上未能率隊取得好成績,有可能被提前解聘,而且中國足協無需支付違約金。不過,種種跡象表明,即便是中國隊真的在2004年亞洲杯賽上未能進入前四名,阿裡·漢『下課』的幾率也幾乎是零。
合同看上去很苛刻阿裡·漢為了得到中國隊的主教練位置,個人做出了極大的讓步,他不僅僅在收入上無法與剛剛離去的米盧相比,同時在帶隊成績上也做出了許多當初米盧未曾做過的承諾。最為『苛刻』的是那份『分段考核』的工作合同,因為在歐洲人看來這是對他們的不信任。不過『名不見經傳』的阿裡·漢卻接受了中國足協為帥位所開出的一系列附加條款。
從表面上看,阿裡·漢同意了將這份本應4年的合同肢解為三個部分,而且把自己的腦袋送到了足協備好的『鍘刀』下面。2004年亞洲杯進不了前四名,中國足協有權解除合同;不能進入2006年德國世界杯決賽圈,中國足協更是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連把中國隊帶到一個新的水平這樣無法用量化指標界定的考核指標也要下課的苛刻條件都被明確地寫進了合同。從這些成績指標中,除了可以看到阿裡·漢的自信外,同時也讓人看到了阿裡·漢想要得到這份工作的迫切心情。
就算進不了『四強』在中國足協與阿裡·漢簽訂的合同中,似乎中國足協掌握了全部可以掌握的主動權,包括各項商業活動的限制、對待媒體的態度等等。給人的印象是阿裡·漢和前任米盧相比,中國足協將更為便利進行『管理』和『監督』。從中不難看出,中國足協與阿裡·漢簽訂的並不是一份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合同。那麼,阿裡·漢既然能夠接受這樣的合同,如果足協沒有給予阿裡·漢什麼承諾,或者說阿裡·漢最終無法得到『實惠』的話,他本人是不可能在合同上簽字的。事實上,阿裡·漢同意簽字,是因為他得到的合同是一份長期合同。
在足協召開的新帥見面新聞發布會上,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南勇在談及給阿裡·漢的三項主要任務時,並沒有明確指出2004年亞洲杯賽上『必須要進入前四名』這一硬性規定,只是說『爭取好成績』。這樣的說法就成了一個『空泛』的概念,或者說是外交辭令。因為怎樣的成績纔算是好成績?誰也無法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到了2004年亞洲杯賽上,如果中國隊真的沒有進入前四名,如同1990年北京亞運會上那一幕,那麼,中國足協也不會真的就『炒』了阿裡·漢。因為左右一場比賽勝負的因素有很多,很難說清楚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球隊輸球。這為阿裡·漢屆時留任埋下了伏筆。
阿裡·漢不讓人頭痛足協為什麼如此『縱容』阿裡·漢?除了阿裡·漢在業務上的諸多優點之外,此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中國國情』。在中國足球特定的環境下,外籍教練員的管理是個頭痛的大問題,中國足協絕對不希望再有『米盧第二』,這也是特魯西埃無緣中國隊帥位的根本性原因。阿裡·漢和前三任外籍主教練相比,最大的優勢在於他有一位與中國足協關系密切的中方經紀人,中國足協可以通過經紀人向阿裡·漢陳述利害關系,讓阿裡·漢按照中國足協的意願行事。從管理者或者行政人員角度出發,最喜歡的就是有這樣一位『聽話』的教練。假設在2004年亞洲杯賽之後成績不佳,讓阿裡·漢『下課』,按照這次選帥歷經6個月的時間,中國足協恐怕不太會在短時間內馬上找到和阿裡·漢一樣聽話的主教練,也沒有時間去准備2005年的世界杯預選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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