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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舒馬赫又被警察抓了!而且已經是第三次了!
上周六,寶馬車隊在奧地利的基茨布赫爾召開了一年一度的聖誕節慶祝會(一共300名客人參加)。在前往參加慶祝會的公路上(埃爾普芬多夫和聖約翰之間),小舒馬赫被當地的交通巡警攔了下來。原因:只允許80公裡/小時的路段他開到了130公裡/小時。當時車裡只有小舒馬赫一個人。接下來的幾個星期,拉爾夫只好把駕駛執照暫時交給警察們保管。另外,他還必須支付高額的罰款。
細細算來,這已經是小舒馬赫第3次被沒收駕駛執照了。1996年,拉爾夫因為在高速公路上違章超車,被巡邏的警方直昇機發現,他第一次被沒收了駕駛執照。2001年4月,也是在奧地利,只允許最高時速100公裡的公路上他的時速達到了170公裡。不過在被抓之後他只獲得了輕微的處罰:沒收駕駛執照14天。一年前,拉爾夫在科隆城東一段正發生堵塞的高速公路上撞到一輛奧迪的尾部,最終雖然沒有被沒收駕駛執照,但他不得不賠償受了輕傷的車主3萬3千馬克。
當記者得知本次事件前往采訪拉爾夫·舒馬赫之時,他只回答了四個字:『無可奉告。』不過看得出,拉爾夫並沒有對駕照被扣有多擔心,因為這不會影響他參加F1比賽。『沒有一般駕照就不能擁有F1駕照』的規定早在兩年前就已經被廢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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