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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有關各級人民檢察院接受有關裁判受賄舉報的通知,新華社兩位一直參與打黑報道的『掃黑先鋒』楊明和方益波談了自己的看法。二人均表示,如果當事人及有關方面不依法舉報的話,他們不會逃避舉報的責任。
談到手裡掌握的黑哨名單,楊明表示,作為主管部門的中國足協和一度進行調查的國家監察部門,都掌握了比較詳盡的材料,他們都可以通過組織程序移交,當事人也可以舉報或自首。談到個人如何使用所掌握的證據,楊明表示,如果真到了需要以公民身份進行舉報的時候,他自然會挺身而出,不會考慮其它的原因。
不過,方益波認為最好是由當事人舉報,因為他們是責任人,所以由他們自首或是舉報最好,因為這樣對他們本身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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