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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馬健要求鑒定合同真偽的訴訟已經立案。馬健一紙訴狀將北京奧神籃球俱樂部和北京某公司告上法庭。馬健認為,兩被告在合同上虛假使用他人簽名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要求索賠人民幣30萬元人民幣。昨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不過在正式開庭之前,馬健本人和上海東方俱樂部不會向外界透露任何的細節,以免節外生枝。
12月9日以來,馬健本人對打球的渴望難以形容,他不止一次地稱自己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只是為了能夠繼續從事自己為之奮斗了多年的籃球。但如今這個簡單的要求卻越來越復雜,復雜到與奧神打官司的地步。籃管中心做出的決定未被馬健承認顯得很無奈,一位官員昨天對記者稱,他們也是從媒體上看到馬健要與奧神打官司的,這意味著他們的決定沒有起什麼作用,『籃管中心將視事情的進展情況進行協調』。 馬健之事,看似他與奧神、東方兩個俱樂部的事情,實際上給所有的籃球人敲響了警鍾。
首先,奧神在炒馬健魷魚本身就顯得非職業,在職業籃球聯賽中老板炒人要有足夠的理由,並應該給出相關的解釋。但奧神沒有,要是在國外還得給被炒球員申訴的機會。其次,馬健作為中國最早呼吸NBA氣息的職業球員,職業意識和法律意識本應該更濃,但從『合同風波』不難看出,馬健在對職業化的全面認識還有很大的差距。去年12月20日馬健就被炒了魷魚,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馬健並沒有通過有效的途徑宣布自己已經是『自由人』,導致給人留下了『把柄』。再次就是籃管中心的職業意識和法規意識需要提高,籃管中心作為CBA聯賽的最高權力機構,更應該在相應的法規上下功夫,特別是涉及到雙方利益的事情,應該更加職業。 與中國足球當初出現的一些弊端一樣,中國籃球在已經7歲的時候,也面臨著對『職業籃球』的重新認識。職業籃球並不僅僅是啟動了一個職業化的CBA聯賽,也不僅僅是制定了一些職業化的規章制度,更重要的是搞籃球的所有人士要成為真正的『職業籃球人』,而不是靠個人的意志辦事。中國足球從1998年以來一直在討論和改變這種情況,對籃球而言應該有所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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