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月14日九運會組委會主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袁偉民在廣州提出,九運會繼續貫徹執行『八要八不准』的規定。
『八要八不准』即:一、要實事求是,顧全大局,不准在資格問題上弄虛作假;二、要講道德,講風格,公正競賽,不准搞『君子協定』,搞假比賽,打假球;三、要嚴守紀律,尊重對手,不准打架、斗毆;四、要堅持和維護競賽規程、規則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停賽和罷賽;五、要維護體育競賽的純潔性和運動員的身心健康,不准使用禁用藥物;六、裁判員要嚴肅認真,公正准確,不准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七、要尊重裁判、服從裁判,不准辱罵毆打裁判;八、各代表團要對本地派出的裁判員加強教育,不准以任何方式對裁判員施加偏袒本單位的壓力。
『八要八不准』是國家體育總局(原國家體委)在1993年第七屆全運會上提出來的。(李賀普、賈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