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了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公布了一系列的新政細節。其中最受關注的就是限薪令和各俱樂部中性名的改革,成為了外界熱議的焦點。
加強版限薪令
在這次會議上,中國足協公布限薪新政,其中規定中超一線隊國內球員年薪不超過稅前500萬元人民幣,平均年薪不超過稅前300萬元人民幣,外援年薪不超過稅前300萬歐元。中超俱樂部年度支出不得超過6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青訓費用和女足費用。如果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超出限額,將按照不同的限額百分比進行聯賽扣分,最高將扣除24分。
中國足協還規定,球員只能和俱樂部簽訂稅前合同,球員薪酬不包括比賽獎金。為了防止“陰陽合同”等違規現象,如果球員與俱樂部之外的第三方簽訂合同,必須向中國足協申報。同時,如果俱樂部與球員直系親屬簽訂合同,也必須向中國足協申報。球員收取合同外價值超過一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或者物品,也必須向足協申報。
俱樂部外籍球員單賽季總薪酬不得超過1000萬歐元。針對此前球員與俱樂部簽訂的原有合同,中國足協規定,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根據補充協議,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發放差額部分。簽訂補充協議的球員,新合同薪酬不得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外援薪酬不得低於稅前200萬歐元。
中國足協針對球員獎金也作出了規定:中超、足協杯贏球獎金分別限定為贏球300萬人民幣,平球100萬人民幣。亞冠聯賽贏球獎金不超過600萬人民幣,平球獎金不超過200萬人民幣。各俱樂部可以設定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機動獎金,由俱樂部自行決定使用方式。而針對入籍球員的薪酬問題,中國足協規定,俱樂部可以自行選擇本俱樂部的入籍球員是按照國內球員還是外籍球員的限薪標准執行。
泰達面臨改名
此外,本次會議另外一個焦點就是“中性名”的規定。中國足協規定,俱樂部中性化名稱不得包含品牌名稱,不能使用非漢字等,並且從2021年賽季起,對於俱樂部名稱不符合要求的俱樂部,中國足協將不給予辦理注冊手續。按照要求,天津泰達隊面臨著被迫“改名”的要求。對此,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也做了最壞的打算,“改名”工作將被迫啟動。
參加這次會議的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高層,隨後找到了中國足協方面進行溝通,不過得到的反饋並不樂觀。對於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來說,在中國足協態度依然強硬的背景下,目前只能做最壞的准備,那就是對於俱樂部和球隊名稱進行更改,“改名”工作將在近日被迫啟動。
按照中國足協的要求,各俱樂部應不晚於2020年12月31日將經相關部門初步核准的擬用名稱等資料報中國足協競賽部審核。從截止日期來看,留給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的時間已經相當緊迫了。“對於新的名稱,相信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從目前來看公開征集恐怕來不及了,只能集思廣益,爭取拿出一個讓大家滿意的結果。”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高層這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