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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鐵為自己喊冤
今年9月,遼足U15梯隊12名球員隨兩名教練『私奔』到中甲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並隨該隊一同訓練。由於兩教練中一人與現華夏幸福隊主帥李鐵曾是隊友,於是消息昨天被曝出的同時,李鐵也被卷入『挖老東家牆腳』的爭議漩渦中。其實李鐵有無挖腳並不是關鍵,從遼足聞訊後強硬要求『12名球員必須歸隊』及華夏幸福表態『從未與12球員家長聯系』來看,遼足似乎站在『維護自身權益』制高點上。但果真如此,家長們為何『鋌而走險』讓孩子離開遼足呢?
12名球員集體出走打擊遼足
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此事發生在9月上旬,遼足U15梯隊教練員劉斌、秦宵投奔到華夏幸福俱樂部後,該隊12名球員也跟著前往華夏幸福訓練。最近幾年,受經濟條件等因素制約,遼足梯隊建設一直舉步維艱,不過U15梯隊在遼足後備力量體系中被視為『重要環節』,俱樂部也安排袁哲、劉斌、秦宵3位年富力強的優秀年輕教練負責建隊,該隊創建伊始僅13名球員,後來在3位教練積極走動之下,這支球隊纔集納了來自全國各地的30餘名足球少年。在近年遼足人纔流失較嚴重的背景下,俱樂部也希望從這支球隊中篩選出精品,為日後充盈職業一線隊作准備,所以2名教練及12名球員集體出走,對遼足人纔儲備的打擊可想而知。
遼足為何只留球員不留教練?
聞聽教練、球員出走後,遼足俱樂部頗為震怒,俱樂部隨後與華夏幸福俱樂部取得聯系,遼足也證實,他們已致函華夏幸福俱部,強調兩位教練出走,遼足不予阻攔,但12名梯隊球員必須全部歸還給遼足,在函件中,遼足強調『無條件歸還』。知情人向北青報記者透露,遼足之所以態度強硬,是因為這批隊員訓練期間的一切費用都由遼足擔負,遼足俱樂部已與球員家長簽署了球員的培訓協議,從規則來講,這批球員歸屬權應是遼足的。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一位遼足人士這樣說,『教練離開遼足之後,回頭和我們談買隊員的事,那我們完全可以坐下來談,價格合理,那就做買賣唄。廣州恆大買遼足球員,也沒這樣不講規則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遼足將此次事件視為其他俱樂部挖牆腳,那麼扮演球員出走『引導者』的兩位當事教練或許更能引起老東家的不滿,但遼足有關人士對於這兩人的態度是,
『如果我們培養的教練想去掙大錢,想去更高的平臺,也不是不可以』,這樣的表態讓人不由想到有關『兩位教練之所以離開遼足,是因為工資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傳言。』
華夏幸福表態『按規定辦』
據了解,事件曝光後,華夏幸福俱樂部責成專人調查了解。俱樂部有關人士表示,此事與李鐵本人並無關系,不能因他與2名教練之一存隊友關系而被指責『挖牆腳』。對於兩名教練離開遼足,投奔而來,華夏幸福俱樂部有關人士表示,該俱樂部從長遠發展考慮,今年一直在全國范圍內招聘梯隊教練,兩人也是得知這個消息後與華夏幸福俱樂部取得聯系的。對於12名球員,華夏幸福俱樂部方面表示,該俱樂部從來沒有與12名球員及其家長進行過聯系,也沒有對他們做出任何承諾,他們隨原教練來華夏幸福,應該說是其自己選擇。如果這些孩子家長的確與遼足已經簽訂了培訓協議,任何俱樂部都搶不走、挖不走這些孩子。遼足方面沒必要如此緊張,既然孩子們已經來到華夏幸福,俱樂部也願意與遼足協商孩子們歸屬權問題,一切都按中國足協規定辦。
中國足協認注冊信息和協議
雖然此事還未鬧到各方對簿公堂的地步,但2名教練、12名球員的出走還是引發足壇有關『誠信與契約精神』的思考。中國足協相關人士昨天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們既沒有接到相關報告,也不了解具體情況,但中國足協多年來對青少年球員歸屬問題有著嚴格規定。』一位熟諳青訓工作的足協人士稱,國際足聯目前對於18歲以下球員管理與歸屬也有著明確規定,中國足協兩年前就曾將FIFA有關18歲以下球員培訓補償聯動機制規定的全文翻譯成中文,但具體到中國足球圈是否對應落實,這位人士的回答耐人尋味,『如果按照國際足聯有關規定,年輕球員從年滿18歲起後的第一次職業合同簽署開始,就必須按照合同價值一定的比率,向原培養單位支付補償金,以後每次轉會也都需要如此,但咱們的足球圈裡卻有自身的特色,比如部分省市會在全運、城運周期,整體引進一支隊伍來完成比賽任務,那麼相關的補償可能就是一次性的,這樣的合作恐怕不符合國際慣例。所以國內俱樂部在青少年球員培養補償方面是不是與國際接軌,恐怕要打個大大的問號。』
那麼遼足對這12名孩子是否具有約束力呢?中國足協另外一名官員這樣表示,『在規范與監管未成年球員歸屬權問題方面,中國足協的評斷依據主要還是注冊和培養協議。遼足球員如果轉到華夏幸福,那麼注冊單位就會發生變更,否則他們根本無法代表新單位打比賽。』至於俱樂部會否通過天價培養協議『鎖』住未成年球員,這位人士指出,『如果家長認為原屬俱樂部培養孩子的費用與補償協議涉及的金額存在巨大差異,那麼這可能就要涉及民事糾紛的問題了,中國足協認的是注冊信息和培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