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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轉會期,綠地申花通過引援補強陣容,全力准備聯賽後半階段的比賽。然而就在此時,俱樂部又一次『莫名其妙』地成為了被告,遭索3000萬違約金。昨天,晨報記者專門聯系了綠地申花俱樂部,俱樂部方面表示,此前他們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也是通過媒體纔知道,他們將與老股東協商,以爭取妥善處理此事。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是被告,起訴他們的是雲南智勝恆源體育產業開發有限公司。而此次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成為被告,又是因為綠地接手申花前的一筆舊賬。
2013年,申花由於經營困難,向原告關聯公司昆明銳龍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借款500萬。後來,原告與申花方面協商,約定2014年至2016年,申花將主場遷到昆明。2013年9月6日,雙方簽訂協議以及補充協議,約定:為遷移主場進行安置工作,原告先支付被告3000萬,如被告單方面原因無法完成遷移主場,那麼被告應在不能履行的30日內退還原告所有款項,並且支付原告3000萬違約金。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向申花方面支付2500萬,剩餘500萬經三方協商,將申花向昆明銳龍足球俱樂部的借款抵作該合同應付款項。後來上海申花沒有去成雲南,在相關部門的協調下,綠地入主了申花。
原告在起訴書中說:『2014年10月28日,上海申花聯盛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公司股東已將公司的股權和經營權完全轉讓給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轉讓股權期間,原告依法向二被告和中國足協申報債權,但二被告置之不理,經原告多次發函催促,二被告無奈於2014年4月4日返還了原告人民幣3000萬元本金,其餘損失賠償及違約事宜拒不與原告協商。』但事實上,綠地申花俱樂部方面至今並沒有收到過任何相關的材料,所以俱樂部對於此事並不知情,『我們至今沒有接到過任何材料,比如說律師函等等,真是一點不清楚這件事情。關於這件事情,也是今天看到媒體的報道之後纔了解。』
至於返還原告的3000萬元,這也是當初綠地剛剛接手申花,在與老股東處理申花的債權債務關系時,由老股東退還給對方的。據悉,當時打給對方的其實不止3000萬元,不過由於此時並非綠地申花俱樂部方面處理的,所以具體數額並不知情,相關的情況也是剛剛纔了解的。綠地申花俱樂部方面也表示,他們將與老股東方面商量,以妥善處理此事。
其實,這已經不是綠地接手申花之後所面對的第一起官司了,此前德羅巴、阿內爾卡索賠巨款。單就這一點就可以看出,綠地接手的是一副怎麼樣的攤子,新俱樂部所要面對的困難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