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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給錢的目的,河南省體育局局長韓某則稱與贊助無關,而是爲了得金牌。
韓某說,他2001年11月認識趙磊。
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趙磊將本已獲勝的河南隊的陳某改判爲負,導致河南省體育局與趙磊產生了矛盾。
2009年全運會前夕,因爲河南省有多名運動員具備奪冠實力,所以確定了奪取兩枚金牌的任務。但是在北京召開的一次會議期間,趙磊告訴河南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某,說河南省只具備一枚金牌的水平。趙磊的意思就是河南省這次就拿一枚金牌,其他的就別想了。
韓某說,爲了能完成拿兩塊金牌的任務,韓某跟李某商量給趙磊一定的好處費。
2009年4月底,韓某讓李某從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拿了20萬元,倆人到了北京,住在體育總局對面的天壇飯店,約趙磊見面。在韓某房間,韓某說起陳某在奧運會上失利的事,然後說:“這次全運會上別卡河南,河南跆拳道完成兩枚金牌的任務還要多幫忙。”趙磊同意了,韓某便把放在深藍色文件包裏的20萬元給了趙磊,說是一點心意。
趙磊收下錢就走了。
韓某說,2009年9月,十一屆全運會跆拳道決賽在山東滕州市舉行,第一個比賽日,河南贏得一塊跆拳道金牌,這塊金牌是趙磊協調給某省隊的。怕趙磊不高興,在之後的比賽中爲難河南隊,韓某跟李某商量再給趙磊10萬元現金。
韓某稱,他印象中是第二個比賽日傍晚,他和李某一起帶着10萬元到滕州賓館找趙磊。錢是放在一個淺色紙袋裏,他單獨進了趙磊房間,說感謝趙主任對河南代表隊的支持,爲保證河南代表隊兩枚金牌任務的完成,給您送點獎金。趙磊客套了幾句就收下了。
韓某說,給錢是爲了全運會。李某也證實了韓某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