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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1日電(記者馬向菲)新年伊始,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開始實施,中國體育反興奮劑進入新階段,反興奮劑的法律武器已經升級換代。
《辦法》取代有17年曆史的《關於嚴格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行爲的規定(暫行)》(簡稱《一號令》),成爲體育界反興奮劑的主幹法。相較於《一號令》的偏重於處罰,《辦法》則內容廣泛,涵蓋反興奮劑工作的各個方面。
《辦法》分9章54條,對各部門、單位反興奮劑工作的職責、反興奮劑宣傳教育、興奮劑檢查與調查、興奮劑檢測、結果管理、處罰與獎勵、藥品、營養品、食品管理等反興奮劑工作的各個主要方面均做出了詳細規定,並對相關反興奮劑法律關係進行了明確規範。
與《辦法》同時生效的還有配套規範性文件《體育運動中興奮劑管制通則》。《辦法》涉及的是行政管理、行政處分方面內容,反興奮劑工作技術層面和操作層面如興奮劑檢查程序、興奮劑違規禁賽處罰等內容,則由《通則》予以規定,《通則》的內容與《世界反興奮劑條例》類似。
新的法令不但繼承“嚴令禁止、嚴格檢查、嚴肅處理”的“三嚴方針”,還吸收和採納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辦法》對2004年國務院的《反興奮劑條例》予以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時它吸收近年來我國在反興奮劑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