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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徐國璽)在今年仁川亞運會前夕,出現了山東魯能與國奧隊“搶人”的事件。俱樂部與各級國家隊之間的隊員使用問題已變得相當嚴重。爲此,中國足協近日出臺了新規定,對各級國家隊徵調隊員進行保障。一旦相關球員或俱樂部影響了相關國家隊的訓練和比賽,那麼處罰就不是罰錢那麼簡單了。
其實在中國足協此前的規定中,已經有了“如果俱樂部或球員拒絕各級國家隊徵調,中國足協會將給予處罰”的規定。不過,具體的處罰辦法一直沒有規定。如今,懲罰措施已經明確。即一旦出現俱樂部無故強行阻止自己球員參加集訓、比賽,在相關的國字號隊伍集訓、比賽期間,被阻止的球員則不能參加俱樂部的任何比賽;即便參加比賽,當場比分作廢,判對方3比0獲勝;對方比分超過3比0的,則按照實際的比分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