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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12月12日電(溫靜)12月10日,國家體育總局官網發佈《反興奮劑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這部共9章54條的《辦法》將於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國反興奮劑管理中心副主任趙健認爲,新出臺的《辦法》是對現有反興奮劑規章制度的細化和補充,明確了各部門在反興奮劑工作中的責任和應承擔的義務。
趙健說:“
在國務院發佈的《反興奮劑條例》中,對國家反興奮劑機構的概念和主要任務已有規定,新出臺的《辦法》是對條例的
填補。《辦法》對於反興奮劑工作流程、規範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工作中應該遵循哪些要求,《辦法》中都有所體現。”另外,趙健認爲《辦法》明確了各部門在反興奮劑工作中的責任和應承擔的義務。他說: “
反興奮劑工作不光涉及專業部門,還包括運動員
管理單位、運動員協會、各省市等,各單位在反興奮劑工作時應該承擔哪些責任和職責,《辦法》都做出了明確的分工。另外
作爲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國家體育單項協會,甚至於運動員管理單位,不履職
怎麼辦?《辦法》裏都有這方面明確的規定。
”
近年來,許多運動員都因爲誤食含有興奮劑成分的食品或藥品導致藥檢不過關,趙健介紹說:“在幫助運動員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方面,中國反興奮劑中心一直在做培訓工作。因爲運動員的食品、藥品中,有些是本來就含有興奮劑的,有一些治療用藥和興奮劑禁藥清單有交
叉,這些藥品應該如何
正確的使用,《辦法》裏從規則、規範、標準等都有明確規定。運動員是否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這就和更多單位都有關係了。對於反興奮劑機構來講,一方
面要查,另一方面要教育。從運動員的角度看,讓他們能夠理解和掌握確實有些困難,有些專業性比較強、有些
因爲技術標準和文件比較難以理解。
怎樣有效地、有針對性地對運動員開展教育,避免運動員發生這樣的事情,實際上不光是反興奮劑機構的工作,還需要有運動員管理單位、主管運動項目發展的協會一起來做工作
,指導運動員合理、安全地使用食品、藥品。”
《辦法》中指出,運動員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對運動員營養品的管理,確保運動員所使用的營養品不包含任何禁用物質,避免運動員誤服誤用營養品發生興奮劑違規。趙健認爲,營養品裏面的問題比較大。 “從反興奮劑機構的角度來講,運動員使用營養品現在在
世界範圍內都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有些營養品裏成分問題比較大,所以我們一再提醒運動員要慎重使用營養品,另一方面,改善對運動員營養補充,有很多種辦法,不一定非要使用營養品,一般來說
合理的、平衡的膳食就能解決,但是現在有一些運動員還是要使用一些營養品。
”
趙健表示,不管因爲何種原因導致興奮劑檢測不合格,最終受影響最大的還是運動員。
“
對於現在的運動員來說,在不使用興奮劑的同時,還要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避免誤用興奮劑,因爲不管是誤服還是其他原因,
最終還是要自己負責。從公平、公正的角度來看,無論什麼原因,都要受到處罰。”
《辦法》的出臺標誌着1998年12月31日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號頒佈的《關於嚴格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行爲的規定(暫行)》停止施行。《辦法》全面規範了我國反興奮劑工作的各個主要方面,填補了我國反興奮劑的立法空白。
簡介:
《反興奮劑管理辦法》經2014年10月27日國家體育總局第25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2014年11月21日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0號公佈。該《辦法》分總則,反興奮劑工作職責,反興奮劑宣傳教育,興奮劑檢查與調查,興奮劑檢測,結果管理與處罰,處分與獎勵,藥品、營養品、食品管理,附則9章54條,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31日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號頒佈的《關於嚴格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行爲的規定(暫行)》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