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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11日體育專電(記者馬向菲)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管理辦法》將於2015年1月1日施行,而有17年曆史的反興奮劑管理規章總局《一號令》即將“退休”,標誌着中國的反興奮劑工作進入新階段。
總局科教司司長蔣志學說,經過爲期兩年的醞釀與意見徵詢,《辦法》終於在10日與公衆見面。這部新法令不但起到“主幹法”的重要作用,填補了我國反興奮劑的立法空白,爲反興奮劑工作開展提供重要的法律原則與法制保障,而且標誌着依法治理興奮劑問題得到進一步加強,在中國反興奮劑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蔣志學介紹說,1998年,國家體育總局頒佈了《關於嚴格禁止在體育運動中使用興奮劑行爲的規定(暫行)》(簡稱《一號令》),這一規定自那之後成爲國內反興奮劑工作準則。但近二十年來國內外反興奮劑形勢日新月異,國內工作遇到許多“無法可依”的新問題。同時,國際反興奮劑規則變化巨大,現行反興奮劑國內法與國際法存在明顯衝突。更爲重要的是,中國反興奮劑立法體系上欠缺一部對反興奮劑工作各個主要方面進行全面規範的主幹法,因此制定一部適應當前反興奮劑工作現實需要的法令勢在必行。
他表示,這部法令繼承了1989年國家體委提出的“嚴令禁止、嚴格檢查、嚴肅處理”的“三嚴方針”,吸收和採納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辦法》對2004年國務院的《反興奮劑條例》予以進一步細化和補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還吸收了近年來我國在反興奮劑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和有益做法,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
與《辦法》同時頒佈的還有配套規範性文件《體育運動中興奮劑管制通則》。行政管理、行政處分方面的內容由《辦法》規定,反興奮劑工作技術層面和操作層面如興奮劑檢查程序、興奮劑違規禁賽處罰等內容,由《通則》予以規定,《通則》的內容與《世界反興奮劑條例》類似。
蔣志學將這一做法稱爲“兩分法”。他認爲,這種立法體例既維護了部門規章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又保證了我國反興奮劑規則與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一致性和同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