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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李天然)北京時間昨天,國際奧委會第127次全會在摩納哥進行了第二天的會議。在備受矚目的《2020年奧運議程》討論中,與會的96名委員全票通過了巴赫主席提出的全部“40條”改革提議,這意味着國際奧委會已經全力進入改革時代。
大會爲期兩天,第一天率先通過的是關於奧運會申辦流程的改革議題。國際奧委會今後將允許多國、多城市聯合舉辦奧運會,並將向有潛力的城市發出“邀請”。同時提倡節儉辦賽,儘可能多地使用現有場館等。此外通過的另一項重大議題是關於奧運會設項機制的改革。在未來,東道主將有權提出設項申請,在奧運會開賽前三年決定項目的增減。項目也將由“大項基礎制變爲小項基礎制”:夏季奧運會不再限於28個大項,取而代之的是“數量帽”,限制10500名運動員、5000名註冊官員、310個小項;而冬奧會則爲2900名運動員、200名註冊官員、100個小項,這就對奧運會的規模做出了具體限定,同時增加了設項的靈活度。此外,大會還通過了關於平衡奧運參賽者的性別,鼓勵設置男女混合項目,保護、褒獎不使用違禁藥物的運動員,加強青少年奧林匹克教育,創辦奧林匹克電視頻道等議題。
從最新的40項改革提議中可以看出,國際奧委會希望通過政策上的改變與扶持,將奧林匹克運動在世界範圍普及,讓更多的國家參與到奧林匹克運動中,把申奧從“奢侈品”變爲“必需品”。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興奮劑事件的發生,要把奧運會最“純潔、乾淨”的一面展現給青少年。不過,人們對於改革隨之而來的一系列問題也產生了疑問,比如:多國申辦時的流程該如何具體實行?東道主的增減設項會有怎樣的具體規定限制?相信國際奧委會會對具體問題進行討論與商榷,最終的結果也會逐步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