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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又要限薪了。日前在接受央視採訪時,中國足協副主席魏吉祥透露,足協正在研究球員限薪問題。自從18年前足協開出一紙限薪令以來,已很難記清楚這是第幾次了。只不過,限薪令沒有一次收取到實際效果。
早在1996年,足協就曾下發限薪令,規定甲A球員基本工資上限爲每個月800元。這是一個極其可笑的規定,當時,普通工薪階層月薪基本上也可以達到七八百元。
兩年後,足協再發條款,規定甲A球員月薪不得超過12000元,教練月薪不得超過18000元,球隊贏球獎不得超過40萬元,平球獎不得超過15萬元。看上去,這似乎與時俱進了,但面對正處於巔峯時期的甲A行情,足協依然缺乏“想像力”。限薪令實際上始終沒有很好地被執行,最核心的一點就是,足協並沒有找到結症所在。
等到2003年,足協在草擬中超球員工資標準時,除了針對不同年齡段的球員工資做出具體規定外,還要求俱樂部每年支付一線隊教練、球員的工資、獎金總額不得超過營收的55%。根據中超準入標準,俱樂部每年的營收應該達到3000萬,也就是說,球隊薪資不能超過1850萬。2006年,足協又嚴格限定,球員年薪不得超過100萬元。
其實,俱樂部投資人願意給付球員多少工資,完全是他們自己的權力。在不該管的問題上,足協總是不肯放手,結果只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2006年申花與聯城的上海德比中,前者開出了百萬獎金,後者更拍出了50萬美元。在當時,折算成人民幣超過400萬元,被媒體形容爲“史無前例”。該場比賽結束後,足協又向各俱樂部發文,要求不得以各種形式發放鉅額將近,必須嚴格執行足協的相關規定。
網易發佈的調查數據表明,雖然中超各俱樂部營收普遍大幅提高,但虧損情況卻日趨嚴重。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球員薪資支出過高。優秀的本土球員轉會費幾乎與高水平外援相當,年薪更是連續翻番。這自然受到球員歡迎,但在客觀上,卻大幅增加了俱樂部負擔。倒退10年,每年一兩個億的投入幾乎可以奪冠,現在,卻只能用來保級。
這次又要限薪,說明足協已經認識到,任此發展的話,中超早晚會走到崩潰的邊緣。不過,限薪終歸是違背市場規律的,更不是足協可以干涉得了的。他們更需要做的,是嚴格執行准入標準,嚴格審覈各俱樂部的財務狀況。魏吉祥也說,要避免資金不能長期支持的俱樂部中途退出的這種情況。 (隋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