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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元春)昨晚山西隊客場89比120不敵青島隊,球隊可謂輸球又輸人:外援阿巴斯比賽中惡意肘擊青島隊的宋康明,這種暴力行爲居然只被判了一個普通的違體犯規。
當第三節比賽還剩39秒時,阿巴斯在籃下搶位時故意用右手肘部狠狠擊打宋康明後腦勺,導致後者倒地不起。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動作,在NBA絕對會被直接驅逐出場的,但當值裁判只給了一個普通的違體犯規。隨後阿巴斯被換下場,他這場比賽只打了15分鐘,得到3分6個籃板。
約旦球員阿巴斯已經在CBA效力多年,他曾於2009-2010賽季效力於上海隊,是該賽季大鯊魚殺入聯賽前四的功臣之一,也一直被認爲是球風很好的外援。據瞭解,此次導致阿巴斯失態的原因,是比賽中宋康明曾經有一個聳肩的移動掩護犯規動作,當時正好頂在阿巴斯胸口,讓後者吃了一個暗虧,不過當值裁判並沒有作出判罰,這才導致了他失去理智的報復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