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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上週六,國際泳聯在卡塔爾多哈召開會議,經投票決定將在跳水和花樣游泳比賽中新增男女混合項目,時間也許在明年的喀山世錦賽。花遊,從此不再是女選手的專利。消息傳出後,有人對此舉大加讚賞:曲高和寡的花遊賽場,今後可能會很歡樂很喜感;也有聲音表示質疑:男人扮“出水芙蓉”,真有美感嗎?
俄羅斯唯一一名男子花遊選手。男人這樣“搔首弄姿”,觀衆能接受嗎?
支持者問
衆所周知,目前在正式花樣游泳比賽中還從未出現過男選手的身影。1984年,花遊首次進入洛杉磯奧運會,迄今30年,從來都是女選手的領地。與奧運會不斷增設女子項目的進化史相比,花遊一直在原地踏步。2012年倫敦奧運會,女子拳擊粉墨登場,至此,奧運會達到了一個巔峯——所有26個大項都有了女子項目。但這不意味着男女平等,至少花遊、藝術體操這兩塊禁地依然不許男子踏足。這是有明文規定的:參加奧運會、世錦賽的花遊選手必須爲女性。爲此,英國的一個男子花遊團體“游泳天使”還上書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泳聯,聲討“明目張膽的不平等和不公平”。
男人練花遊,能呈現給觀衆的、與女選手有什麼不同?有支持者列舉了男人蔘加花樣游泳的優勢。花遊比賽的多數時間裏,選手要將上半身埋在水下,靠露出水面的腿部來完成動作。通常女子的肺活量在2500~3000毫升之間,而男子的爲3500~4000毫升,這意味着憋一口氣,男選手可以完成更高難度的動作。另外,花遊賽場從來沒有過男選手,但你們問過女觀衆了嗎?她們真的不願意換換口味嗎?爲什麼同樣從跳板上一躍而下可以體現男性的體型美,在水中卻被認爲是視覺污染或者娘娘腔?
反對者說
不各司其職就是妖孽!
國際泳聯試水男女混合跳水和花遊項目,目的在於更多地吸引眼球,把觀衆都請到泳池邊來。
早在2000年9月,國際泳聯就已經通過了男子花遊的立項申請。不過至今花遊項目仍未設男子組別,可見爭議還是不少。現代奧運會的項目設置從起初的重男輕女到如今的男女分庭抗禮,體現了時代的進步。但連拳擊、舉重和摔跤這樣的項目都出現了女選手的身影時,男人不僅要抱怨爲什麼在花遊和藝術體操項目中迄今還討不到名分。
問題來了,所有的體育項目,都真的有男女平等的必要嗎?也許在以陰柔陽剛衡量男女之美的東方審美體系中,所謂的一視同仁並不被完全肯定,至少傳統的東方人中認爲女子舉重和拳擊具有美感的比例肯定不會太高。男女平等,不一定要刻板地落實在每個項目上,女人背麻袋,男人織毛衣,恐怕在全世界都不會是價值認同的共識吧。
反對男人踏足花遊的聲音堅持認爲,花遊不是一種光看力量的運動,更重要的在於美感。什麼叫美感?嫦娥弄影,吳剛砍樹,就是各司其職的美,否則就是錯位,就是妖孽。一位反對的網友總結道:如果你展現的是讓人看第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東西,還有存在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