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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禁賽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這份遲到半年的真相也猶如一面鏡子,折射出有關部門熱衷成績忽視管理的諸多弊端。
公衆的質疑在於當新聞成舊聞,知情權成馬後炮,公佈還有什麼意義呢?儘管有關部門解釋時間緊任務重,且符合世界反興奮劑慣例,但依然有網友認爲,“禁賽三月,罰款五千”的背後,主要是爲了不影響亞運摘金、賽後撈金。
真相遲到半年,或許並不是孫楊的主觀過錯。然而當舊聞變新聞,已經接受完禁賽處罰的孫楊不得不再次捲入輿論的漩渦。
綜合各方面解釋,孫楊是在使用心臟治療藥物時,誤服相關違禁成分,直到2014年5月興奮劑檢測呈陽性,可以說孫楊的隊醫、浙江隊、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等都難辭其咎。
對於運動員來說,和違禁藥物扯上關聯,毫無疑問將受到各種處罰和貶損;即便是孫楊拿出有力證據力證清白之後,其職業生涯也留下了難以洗滌的污點。在這個意義上,孫楊又是毫無爭議的受害者。
孫楊在成長道路上遇到挫折,有關部門似乎關心的更多的還是成績,而不是探索與運動員個人發展相適應的管理辦法。
這次孫楊興奮劑事件從處罰流程到處罰依據上,都沒有任何違規之處,但在公佈時間上非常巧合地“跳過”了亞運會;而三個月的禁賽“量刑”,又正好截止於亞運會前。
回顧孫楊此前的多次受處罰,細心的人們發現,處罰每次似乎都恰到好處。倫敦奧運會之後的“師徒不和”,不礙孫楊及時趕上世錦賽和全運會;之後無證駕駛以及一系列違紀事件的“三停”處罰,也在亞運選拔賽之前戛然而止。
這次事件,凸顯了游泳中心並不透明的管理模式以及中國體育界長期存在的特權人物思維。在唯金牌論的指導思想下,對於頂尖運動員的管理,有關部門並沒能做到一視同仁。相反,在運動員遇到困難時,不僅沒能給予相應的指導,往往爲了成績息事寧人,選擇大事化小,在“惟金牌論”面前,管理變得可有可無。
看似“照顧”,實是傷害,而這種行爲的背後,是影響了中國體育很久的“惟金牌論”。
從包括韓國在內的一些外國媒體報道來看,孫楊事件讓中國運動員在世界上的形象受損,“一生的污點”儘管有些語重,但如何加強對金牌運動員的管理,探索出一條符合職業體育的新路子,是有關部門不得不要面對的問題。據新華社
國家游泳隊領隊許琦對孫楊事件的解釋很難令外界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