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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國家反興奮劑中心通報了游泳名將孫楊的涉藥大事件,“過去了”的涉藥,“過去了”的處罰。消息一出,引起巨大社會反響,儘管孫楊已經就此事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和保證,但孫楊涉藥大事件仍在發酵。
從國家體育局反興奮劑中心的角度看,這是一次失敗、被動、欺騙甚至被懷疑是陰謀的公共大事件,我們看到的是國家反興奮劑中心的託詞,“我們太忙了”、“孫楊所犯的錯誤不是很嚴重,三個月的處罰是合理的”甚至“中心按照慣例公佈”,都是顧此失彼、自相矛盾、經不起推敲的藉口。這些經不起推敲甚至可以說沒有“爲糊弄民衆打好草稿”,其背後是對民衆知情權利的漠視,更在明星運動員“私人定製”中強化了明星運動員與一般運動員之間的等級差別,而且,其失誤給當事人孫楊造成了不良影響的同時,也把給自身反興奮劑中心的獨立、透明、公平原則給搭了進去。
一言以蔽之,孫楊涉藥大事件,作爲一堂成功的公共利益侵害課,所有的個人和團體公共利益都被成功地侵害了,它漠視了公共人物的公共利益義務和全社會知情的公共利益權利,造成了反興奮劑中心公信力的內傷,損害了孫楊的正面形象,破壞了體育公平競爭精神乃至體育運動員間的平等精神,如果要想“成功登陸”,請尊重公衆的公共權益。朱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