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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遲到”的興奮劑風波又讓孫楊陷入了輿論的漩渦,然而和之前孫楊曝出的種種事件不同,這一次漩渦的焦點不再是賽場外的插曲,而是讓每一個運動員都談虎變色的興奮劑。也正是如此,才更需要本着嚴肅的精神,以嚴謹的態度來對待,甚至容不得絲毫“小聰明”。
爲什麼半年之前的事情直到昨天才公諸於衆?這無疑是公衆的疑問和困惑所在。按照國家興奮劑中心的官方解釋,從發現A瓶樣品呈陽性到做出最終的處罰,這一過程最長可能要超過三個月。然而即便如此,三個月和半年之間的差距依然無法徹底打消公衆的疑問,而隨着疑問的繼續,一些看似的巧合也很容易在回溯中浮現。
按照反興奮劑中心的解釋,中國游泳協會對孫楊做出處罰決定時,恰逢南京青奧會,之後又是仁川亞運會。
這個時間段,對於反興奮劑中心而言,可以擺出檢測量過大,導致檢測結果出爐時間延遲的理由;然而對於關心體育的公衆而言,這個時間段的敏感之處卻恰恰在於亞運會時間——這個讓復出的孫楊重回巔峯的舞臺。也正是基於這個敏感的時間,一個不得不追問的問題就是:如果在亞運會之前公佈這個結果,將會是怎樣的一個局面?
其實,就事件本身而言,有關部門從處罰流程到處罰依據上都沒有任何違規之處,但爲何在公佈時間上非常巧合地“跳過”了亞運會這個敏感時期,三個月的禁賽“量刑”又爲何正好截止於亞運會前,這也成爲這場風波中最耐人尋味的地方。
根據相關方面目前披露的公開信息,在A瓶樣品被檢測出陽性之後,孫楊直接放棄了檢測B瓶的申請,而是直接進入了聽證程序。而按照國家反興奮劑中心公佈的相關流程,這一程序最長耗時也不超過兩個月,這其中的時間差更加重了疑問。
以孫楊的競技能力,公衆完全可以相信,他在參加全國冠軍賽這鐘級別的賽事中既沒有服藥的理由,更沒有服藥的動機,對於他“誤服”的原因和解釋也自然能夠認同。
但如果本着“愛護”運動員的目的,有意或無意地隱瞞事件進展,拖延事實公佈的時間,這樣的“愛護”不僅低估了公衆的智商,更會導致弄巧成拙的結果——眼前的事實就是:充滿玄機的“時間差”,讓原本可以自證清白的孫楊再度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