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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馬來西亞羽球名將李宗偉藥檢不過關的消息,讓興奮劑這一運動員的“天敵”再度成爲熱門話題。雖然有關興奮劑的報道不計其數,但普通民衆似乎對其仍是“霧裏看花”。什麼是興奮劑?運動員在什麼情況下會接觸到興奮劑?誤服的可能性有多大?從事反興奮劑工作多年的廣東省體育局科教處李捷博士28日告訴記者:“作爲社會人的一部分,運動員始終面臨着誤服誤用含有興奮劑成分的食品、藥品和營養品的風險。”
李捷告訴記者,“興奮劑”在體育相關的法規與文件上有着嚴格的定義:“興奮劑是指那些違反醫學和體育道德、對人的機能產生影響和有助於提高運動能力的物質和手段。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公佈的年度《禁用清單》,興奮劑分爲禁用物質與禁用方法,賽內和賽外禁用的物質也不盡相同。”
根據媒體報道,李宗偉所涉的興奮劑爲地塞米松,根據反興奮劑條例的規定,地塞米松屬於限制使用即賽內禁止使用的藥品。“一般來說,這種藥物是外敷的,可以用來減輕患處的疼痛感。但它也可能有助運動員減輕疲勞感,以提高成績。”
“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我們沒有辦法去斷定李宗偉是否有意識去使用這種藥品以提高成績。另外,運動員如果因病申請了用藥豁免,即使檢驗結果爲陽性,也不會被判定違規。但不管是誤用與否,運動員都要爲此承擔責任,因爲反興奮劑通則規定了‘運動員有義務和責任對攝入體內的物質負責’。”李捷說。
那麼,運動員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有可能以不知情的方式接觸到興奮劑?李捷表示,目前來看,運動員接觸了某些天然含有興奮劑成分或者被興奮劑“污染”了的食品、藥品和營養品,是最有可能的方式。“應該說,運動員作爲社會人的一部分,始終面臨着誤服誤用含有興奮劑成分的食品、藥品和營養品的風險。所以說,運動員在理論上出現興奮劑問題是難以完全杜絕的。”李捷說。
作爲體育大省,廣東在反興奮劑工作上的一舉一動,自然也受到外界特別的關注。說到這裏,李捷的語氣中透出了一絲欣慰:“從九運會到現在,廣東幾乎沒有出現過興奮劑案例。”據瞭解,廣東省體育局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反興奮劑管理制度。
南方日報記者朱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