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東京10月8日體育專電在仁川亞運會上因爲偷竊相機而被開除出日本代表團的游泳選手富田尚彌可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返回國內之後,他不僅遭到供職單位的除名還將面臨日本游泳協會禁賽18個月的處罰。
據法新社8日報道,一名日本游泳協會的官員透露日本泳協計劃禁止富田尚彌參加任何游泳賽事直至2016年3月31日。10月30日,日本泳協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針對富田尚彌的處罰決定。該官員透露,如不出意外禁賽處罰將會被通過。
9月25日,參加仁川亞運會的富田尚彌在文鶴朴泰桓游泳館訓練時,趁周圍無人注意將場地邊韓國記者的一部價值約4·7萬元人民幣的相機機身裝進自己的揹包中,並帶回運動員村。
26日上午,接到失主報案的韓國警方通過查看游泳館的監控錄像,確認富田尚彌爲涉案嫌疑人,隨後將其帶走協助調查。富田尚彌在警察局對自己的偷竊行爲供認不諱。日本代表團此後專門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道歉,並宣佈他因嚴重違紀被開除。
在繳納了100萬韓元(約5800元人民幣)的罰款後,富田尚彌獲准離開韓國返回日本。歸國後不久他就遭到所供職的一家日本運動品牌企業的解僱。
今年25歲的富田尚彌曾在2010年廣州亞運會上奪得男子200米蛙泳冠軍,但在仁川亞運會表現欠佳,最好成績是第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