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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一名法官3日駁回了巴塞羅那球員梅西針對所被控的三項稅務罪行提起的上訴。
這名巴塞羅那當地法院的法官認爲,儘管梅西的相應經濟事務由其父豪爾赫主管,但關於梅西“始終處於其經濟、合同和稅務管理事務的邊緣地帶”的意見是“主觀的”。他保留了對梅西在2007-2009年間於個人所得稅繳納方面涉嫌逃稅410萬歐元罪名的起訴,認爲有“足夠的跡象”表明梅西可能瞭解並同意自己的團隊創建一個公司框架以進行避稅的行爲。
根據法院的調查,梅西在2007-2009年間通過經營自己的肖像權收入1010萬歐元,原本他應該爲之繳稅410萬歐元,但最終卻通過利用註冊於避稅天堂的公司逃避了該稅款的繳納。
目前“巴塞羅那天王”仍有一次向巴塞羅那高級法院上訴的權利,否則屆時他將不得不出現在法庭上。(報道員謝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