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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3日體育專電(新華社記者李華樑)解說員周亮的侮辱性解說事件2日有了明確結論,他自己迅速吃到了第一項苦頭——被開除。坊間針對他的批評並未停止,大多數批評都針對的是周亮的不道德、不職業行爲本身,表達了對這種行爲的社會認知。但也有個別批評,甚至扯出了一些地域間的攻訐謾罵,對當事人親屬的胡亂指責,這就恰恰違背了批評處罰周亮的目的。
毫無疑問,周亮的所作所爲違背了職業準則和起碼的爲人道德,對他的批評和處罰正是爲了捍衛良好的社會風氣、使得谷底的中國足球多上一股正氣。如果再用和他一樣的手腕來批評之,那麼就和批評處罰的出發點背道而馳了。
古語有云,以暴易暴,未見其非。
長期以來,但凡與中國足球相關的事或人,都難逃“公衆痰盂”的命運,特別互聯網技術發達的今天。“周亮事件”既偶然也不偶然,不應被孤立看待。足球領域積弊已久,曾幾何時,假球、黑哨、潛規測橫行無阻,無論是從業者還是周邊方方面面,很多時候都散發着濃濃的負能量。
如今的中國足球,最缺的就是健康。這種健康,不僅是競技體制本身的健康,還有圍繞在足球周圍大環境的健康。與周亮事件類似的,目前的中國足球,經常是在偏執的主隊情節之中,罵來罵去,冤冤相報,戾氣沖天。
如果把中國足球比作一個活生生的人,肌肉發達,智商很高,可呼吸的空氣中PM2.5嚴重超標,這個人怎麼可能是健康的?
要治理這種“病態”,除了積極宏揚正氣,還要制定、執行規則來制約懲罰。周亮受到了自己公司的處罰,也受到了社會輿論的譴責。但在規則這個環節上,有關管理部門比如足協、比如廣電、比如互聯網管理機構等應該主動、迅速出面,而不是一味地民不舉官不究。
對周亮的批評處罰,絕對不應該單純地僅限於懲罰個人行爲上,更不是對其個人進行侮辱。而是應該通過這種處罰,建立一套針對足球圈不良行爲的制約規範,並使之有效執行。針對的,絕不僅僅是某個人,或者是某種現象,而是整個中國足球圈的行爲模式,不管是管球的、踢球的,還是看球的、講球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或許這,纔是周亮事件帶來的最大價值。
(來源:新華網)